看了众多媒体播放的小品《卖拐》,身为一个残疾人心里总有些隐隐的痛,我真的不知道这种把残疾人作为调侃工具的作品算不算上乘的艺术佳作?
还有,我曾经在街头闹市看过一民间文艺团体演出的一部反映“优生优育”体裁的小品,台上一所谓“病残人”臂残腿瘸、嘴歪眼斜,走路一颠一跛、歪歪扭扭,说话呜呜啦啦,另一角色则不时地对其加以调侃,台上热热火火,台下时而有笑声出现,看后,思绪良多,这种把所谓的笑声、掌声建立在残疾人痛苦之上的作品算不算低俗之作?
残疾人作为社会上的一个弱势群体,他们中身体上或生理上有着这样或那样的缺陷,这都是人所不愿的事情,一些“艺术家”把此作为创作的素材,极其淋漓尽致地在舞台上进行展现,用以获取观众的掌声和笑声,赢得观众的点赞和叫好,然而,他们是不是想到这种“褒奖”是建立在残疾人看后内心伤口撕裂之上的。一个真正的文明社会、一部公认的大雅之作是不应该把残疾人的种种缺陷作为讥笑、嘲讽、调侃的一种佐料,而是抱着一种理解和尊重的姿态来看待。再说不好听一点,人往前走是黑的,你今天把他们当作调侃工具,说不定哪一天你也会有嘴歪眼斜、说话呜啦、走路颠跛的时候,甚至说还不如他们中的一些呢。
记得读初中时,已是十几岁的孩子,一次与同桌因丁点儿的小事“干仗”,这位同桌与我在同一个村庄居住,在打斗中他狠狠地冒出一句话:“瘸个腿,跟我住在一个庄,乖人(老家话就是“丢脸”)!”呵呵,身有残疾连同庄的人都感到脸上无光,这是我怎么想都想不明白的,谁人愿意残疾呢?这话埋藏在我心底20多年,现在每每想起,心里仍在滴血。
中学毕业,辍学在家,重活、累活自然无为能力,一次在村庄后面的坝堤上放牛,一位邻庄的自家(老家把一个家族的称为“自家”)弟兄语似“尖刀”:“老弟,你瘸个腿,活着有啥意思呢,还不如死了啊!”嗨,想不到我活着碍你什么事?!想到此,我伤悲到了极点。残疾难道也是错!
说这些,什么意思?只是想说,残疾是不幸的,残疾人是痛苦的,别拿残疾人开心,别拿残疾人说事,残疾人也有自尊,残疾人也需要理解和尊重,特别是那些“艺术大腕”们,真希望你们的作品不在对残疾人存在着歧视和讥讽,不再拿残疾人来调侃和取笑,让残疾人少一些精神上的痛苦。
河南省驻马店市正阳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陈 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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