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法院关于涉公失信工作的安排部署,遂平县人民法院及时主动向当地党委汇报相关工作,争取县委、县政府的支持。2018年6月21日,遂平县召开涉党政机关及公职人员集中执行推进会,会议由县委书记何冬主持,县长候蕴,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孙大杰,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史光辉,县委常委、组织部长张强,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刘金洲以及涉公职失信人员所在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参加。
会上,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刘金洲首先传达了上级法院开展涉党政机关及公职人员执行案件专项清理行动的会议精神,并对遂平县涉党政机关及公职人员执行案件进行了通报。刘院长在讲话中要求,涉及党政机关公职人员为案件被执行人的,限2018年6月30日前履行完毕,对于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将依法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对于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构成拒执罪的,移交公安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最后,何冬书记指出,一要提高认识。涉党政机关公职人员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裁定危害巨大,不仅损害胜诉人的合法权益,更是破坏了司法权威和法律公信力,损坏了党和政府的形象,对于涉公职人员为被执行人的单位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二要约谈到位。各相关单位“一把手”要对单位内失信被执行人及时进行约谈,积极督促被执行人按期履行义务;三要措施到位。法院加大执行力度,强化执行措施,对于不履行还款计划的,将通过政务公开平台进行曝光,仍不履行法院判决的公职人员及时移送县监察委员会处理;四要惩戒到位。充分发挥联合惩戒机制,各单位要协助、配合好法院的执行工作,确保我县在开展这项工作上取得实际成效。
遂平县人民法院(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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