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方光璞) 喝了酒还闹事真是酒胆包天,醉酒后的陈林无事生非去一建筑工地闹事,工人打“110”报警。日前,河南省确山县法院判处被告人陈林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一个月,并处罚金4000元。
2014年5月的一天凌晨,被告人陈林酒后驾驶黑色大众轿车,沿棠西线335省道由东向西行驶至确山县双河镇双河村一处建筑工地闹事。经鉴定,被告人陈林血样中乙醇含量为146.71mg/100ml,达到醉酒标准。
该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陈林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危害公共安全,其行为构成危险驾驶罪。被告人陈林犯罪以后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是自首,且主动缴纳罚金,有悔罪表现,可以从轻处罚。最后该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