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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报业网讯 记者28日从河南省交警总队获悉,4月23日,舞阳县致13死12伤特大交通事故相关责任人被刑拘:漯河市锦程运输公司负责人李凯民、安全员周明生以及货车车主顾银行因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于4月24日被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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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npcontent-->2012年4月23日14时20分许,漯河市锦程运输有限公司驾驶人曹付生(持准驾车型A2驾驶证)驾驶重型仓栅式货车,超载运送袋装颗粒状化肥沿S220由北向南行驶至132公里处时,违法驶入对向车道,与漯河市宏运集团九公司驾驶人高璐(持B1准驾车型驾驶证)驾驶的由南向北行驶的豫L52929号中型普通客车迎面相撞,造成当场死亡3人、经抢救无效死亡10人、受伤12人的特大道路交通事故。
经侦察,该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是豫LA8979号重型货车驾驶人交通安全意识不强,违法超车,驶入对方车道所致。
公安机关经过侦察发现,重型货车所属的锦程运输公司注册资金100万元,共有车辆50台,公司规模小,安全保障能力低,公司所有车辆都是挂靠车辆,公司与涉案货车签订挂靠合同,公司每年收取挂靠货车2000元管理费。
近日,公安机关根据现场勘查以及其他调查取得的证据,对锦程运输公司负责人李凯民、安全员周明生以及货车车主顾银行均以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实行刑事拘留。(记者宋向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