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张蕾 张凤珍) “交年费、租情人”,这样有违公序良俗的荒唐交易,居然真真实实地在大庆市让胡路区某小区上演着,更让人跌破眼镜的是,男子在认定“情人”不忠后要求退款不成,居然起诉至大庆市让胡路区人民法院,企图获得支持。近日,大庆市让胡路区法院依法对男子的荒唐要求予以驳回。
贺章家住大庆市让胡路区,40多岁,有车有房并已结婚,生活富足,但因身体外伤等原因需要经常按摩做康复治疗。2011年6月,贺章驾车来到一家按摩会馆,认识了一个自称是老板的女子,名叫安影,并主动要求给贺章按摩。聊天过程中,安影说自己离婚多年一直单身,这么多年也没有一直再找,言语中透露出许些“寂寞”之情。贺章开始有些心猿意马,安影见状,接下来的话变得更加直接和赤裸,她向贺章“表白”,要求与其成为“情人”关系。贺章认为安影虽然30多岁,但是长相姣好,感觉也不像“乱七八糟”的人,所以欣然同意。此时的贺章,似乎轻车熟路,开始与她谈起了价钱,最后两人以一年4万元的价格成交。按摩后,贺章随即去了银行,取出1万元交给了安影,第二天在安影的催促下,贺章又给了她2万元现金。
接下来的一个星期里,贺章虽然体会到了拥有情人的快乐,但是他也渐渐发现,安影也并不像最初说的那样简单。原来,安影虽然离婚,但与前夫始终在一起正常生活,而且也与多名男子保持着不正常男女关系。贺章顿时觉得受了骗,要求安影退还3万元,但是安影不同意,并由此与其断绝往来,变更了手机号码,按摩店也并非是安影所开。愤怒的贺章随后向公安机关报了案,但公安机关以没有犯罪事实,不构成犯罪为由,未予立案。
此时的贺章,本应得到教训适可而止,但他居然来到大庆市让胡路区人民法院立案,要求法院为其主持一个“公道”。法院经审理认为,贺章已婚并非单身,其与安影保持不正当情人关系,危害家庭关系和社会稳定,已然不符社会道德规范。双方之间关系维持情人关系的约定,更是严重违反社会公德,其所谓的约定无任何法律上的约束力。综上,法院依法驳回了贺章的诉讼请求。
本想偷情享受刺激,结果“偷鸡不成反蚀把米”,法官奉劝那些仍然心术不正的人们悬崖勒马,勿做有违社会公德、挑战道德底线的荒唐事,否则害人、害己、为世人鄙夷、为社会不齿。
责任编辑: 力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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