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漯河:发生纠纷砸门店 无辜邻居受牵连
 更新时间:2014-5-28 19:35:22  点击数:31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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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2日晚上9点多钟,在湘江路西段贸易区综合市场,两名男子对徐女士租用的两间门面房进行打砸。事后,肇事男子发现打砸对象应该是徐女士隔壁的魏先生家。得知砸错了地方后,肇事者表示愿意赔偿损失。

5月26日下午,经过协商,肇事者家属与受害方对赔偿问题达成一致。处理此事的民警告诉记者,此事还正在进行调查,如果参与打砸的人员触犯法律,将会受到应有的惩罚。

现场:门店晚上遭人打砸

5月26日上午,记者来到湘江路西段贸易区综合市场。这里的门面房是两层建筑,其中两间门面房属于魏先生,旁边两间门面房属于陈女士,陈女士家的门面房刚刚租给做生意的徐女士,魏先生家的门面房则改成了住宅。

徐女士刚搬到这里有两个星期了,一楼进行经营,二楼作为仓库和卧室。“5月22日晚上9点多钟,我丈夫外出,我在二楼房间,突然听到楼下传来砸门的声音。”徐女士告诉记者,她从窗户向外张望,看到两位男子正在用力砸门,问他们要干什么,其中一位男子却说让她赶快下楼。 

徐女士来到一楼后,看到门面房的卷闸门已经严重损坏。她从损坏的门边上钻出去和这两位男子理论,但两名男子却要求徐女士20分钟内把东西搬出去。徐女士赶紧把丈夫叫回来,两人把自家货车从门面房内开到路上,又把电脑搬了出来。两名男子在房间内打碎了所有窗户的玻璃,还砸烂了一个玻璃电脑桌。

原因:被邻家纠纷殃及

在两名男子打砸的时候,徐女士和丈夫报了警,并到附近路口等民警。当他们返回后,发现隔壁邻居家的大门也已经损坏,参与打砸的男子又多出几人。其中一位男子告诉徐女士,刚才错砸了她家,损坏的东西愿意赔偿。徐女士说,从谈话中得知,这些男子的目标是隔壁魏先生家。

5月26日上午,记者采访到了正在家中收拾残局的魏先生。“当天晚上我和老伴都没有在家,第二天闻讯回来后发现家中的门窗玻璃和电器都被砸坏了。”魏先生告诉记者,这件事情与他儿子有关。儿子与儿媳因感情不和一个月前离婚,5月22日晚上,女方哥哥不知为何带人来家中打砸,没想到开始找错了门。

进展:双方达成赔偿协议

5月26日上午,记者与一肇事者的父亲王先生进行了联系。提起此事,王先生显得非常抱歉。王先生告诉记者,是他儿子不理智,责任全在他们,希望尽快解决此事。

“我们确实有错,希望受害者能原谅自己。”王先生说,他愿意承担后果。

5月26日下午,陈女士告诉记者,经过协商,双方已经达成了赔偿协议。市公安局干河陈派出所柳江中队参与此事的民警告诉记者,如果在调查中发现肇事者有违法犯罪嫌疑,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5月26日,漯河市平允律师事务所律师魏洪献告诉记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9条规定: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这几名男青年已经触犯了法律,但在事后愿意赔偿,并表现积极,公安机关可以进行批评教育后,酌情从轻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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