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集中打击“黑出租”规范经营秩序活动于7月9日正式启动。据市客运办有关负责人介绍,为期3个月的集中整治活动,将重点打击整治以下八类行为:一、未办理机动车行驶证或套用出租车牌照的;二、未取得驾驶证或使用不符合规定驾驶证驾驶出租车或其他机动车辆的;三、未取得出租车专用牌照擅自喷涂出租汽车专用颜色的;四、未取得出租车《道路运输证》,擅自从事出租车经营活动的或擅自安装使用出租车计价器、顶灯、空车灯等客运设施的;五、出租车经营者拒载、不打表、欺客、宰客、甩客或强行拼车的,尤其是运送旅客去火车站、高铁西站和周边市县发生上述行为的;六、出租车经营者不按规定使用计价器的;七、牵头、组织非法经营严重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的,妨碍执行公务及煽动闹事的;八、国家工作人员私养“黑出租”及为“黑出租”充当保护伞的。
为切实加强整治工作领导,我市成立打击“黑出租”及规范出租车运营秩序整治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由市监察、宣传、交通运输、公安、建委、工商、残联等部门组成,形成各负其责、相互配合的联动工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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