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执行人被列入失信“黑名单”后,乘高铁被限制而主动履行了义务。近日,漯河市源汇区法院首次通过限制“老赖”活动成功执结一起难案。
王某2010年欠信用社贷款4万元到期不还,案件在源汇区法院立案执行一年多仍未执结。王某做生意多年,应该有履行能力,可是法院在银行、房管等部门都查不到他的财产线索。据王某的邻居反映,王某外出经常开高档轿车,出入高档餐厅就餐,种种迹象表明,王某有故意规避执行的行为。
于是,源汇区法院决定对其进行司法拘留。但是,在体检时查出王某患有高血压,按规定不能收监。
2014年5月,法院将王某列入了失信“黑名单”,限制其高消费。不久前,王某欲乘坐高铁出行,没料到购买车票时却遭到拒绝。王某这才不得不找到信用社返还4万元欠款及利息,并请求法院将其从“黑名单”中删除,以免对其生意、出行等造成影响。
法官提醒,随着全国被执行人信息查询系统与民航、铁路等部门的信息联网,从7月1日起,被纳入最高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的“老赖”,将无法购买机票,也无法购买列车软卧及高铁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