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网讯 记者 张亮 通讯员常红梅 见驾照考试越来越严格,有些人就想托关系找门路拿到驾照,顿某利用这种心理成功实施了诈骗。河南省漯河市郾城区人民法院近日以诈骗罪判处顿某有期徒刑一年,宣告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
不少人以考不到驾照而苦恼,顿某向他人吹嘘有熟人在车管所,不通过考试就能办理驾照,但需要多交点费用。刘某等四人信以为真,就交给顿某“办证费”1.8万元。在刘某等人的催促下,顿某从网上为刘某等人办理了4本驾驶证。刘某等人到漯河市公安局车管所查询,该4本驾驶证系伪造。
案发后,顿某赔偿刘某等人经济损失2.3万元,并取得被害人谅解。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顿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钱财1.8万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 <!--/enpcont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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