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网讯 8月6日上午,漯河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开展打击拒执犯罪成果。自2014年11月份,全国联合开展集中打击拒执犯罪行为专项行动以来,该市两级法院实施“快立、快捕、快审、快执”办案程序,共移交公安机关犯罪行为线索81件,拘留30人次,采取失信措施1160人次。
据记者现场了解,行动开展以来,该市两级法院针对人民法院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两类违法犯罪行为进行了集中打击:一类是涉嫌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妨害公务罪,非法处置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罪等犯罪的被执行人或相关人员,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人民法院进行审判,最后依法定罪量刑;另一类是被执行人或相关人员的妨害执行行为虽不构成犯罪,但需要进行司法拘留惩戒的,由各地人民法院依法及时采取强制措施,其中行为人逃匿的,由公安机关协助查找、控制,送交拘留所进行拘留。
截至6月30日,全市两级人民法院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等犯罪行为线索81件,移送后,经公安机关侦查,并经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人民法院实际判处此类犯罪共计6件。此外,专项行动期间,该市两级法院对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的被执行人或相关人员决定司法拘留共计30人次,通过公安机关协助司法拘留16人次,采取失信措施1160人次。
据悉,为深入推进执行工作,近年来,该市两级法院不断进行执行方式方法创新,在全省法院率先开展“执行开放周”、“代表委员见证执行”等活动,实行悬赏举报、曝光债务人名单、执行“大头贴”、责令被执行人申报财产等制度,充分运用罚款、拘留等民事制裁措施,最大限度实现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在执行工作中实施的查封、扣押、冻结等执行行为及采取罚款、司法拘留等强制措施,均属于国家机关依法执行职务、履行职责的公务行为。任何企图以暴力方式抗拒执行者终将受到应有的制裁。”该院执行局局长党继红表示,我们对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的被执行人,除利用电视台、报纸、电台曝光外,还利用网络新媒体、漯河法院网、“豫法阳光”微博及微信平台向社会公开曝光失信“老赖”。(田明杰 宋庆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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