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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稿启示  [2015年0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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漯河连推“新政”促楼市健康发展
 更新时间:2015-10-13 18:35:21  点击数:25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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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月12日,记者了解到,为积极适应经济新常态,确保完成全年经济发展目标任务,更好地促进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今年下半年以来,漯河市接连推出楼市消费新举措。

    9月16日,漯河市政府下发了《关于积极支持住房消费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通知》,对购置面积144平方米以下新建商品住房的消费者实施补贴政策。其中,自《通知》印发之日起至2016年2月29日购房者,可申请获得财政补贴200元/平方米;2016年3月1日至2016年8月31日,可申请补贴100元/平方米。“要采取多种有力措施稳增长、保态势,确保今年发展的各项目标任务完成。”9月30日,在市委常委会学习贯彻全省稳增长保态势经验交流会精神时,漯河市委书记马正跃说。

    此前,为切实发挥房地产业对经济发展和城镇化建设的推动作用,稳定房地产投资与消费,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支持作用,漯河市提高了住房公积金的贷款额度和申请时限,规定消费者自购房合同、发票开具之日起,三年内均可申请公积金贷款。而在实施购房财政补贴的同时,该市还以市公共住房投资有限公司为平台,建立房地产企业偿债周转基金,帮助企业解决开发建设经营过程中短期急需偿债的过桥资金,并积极搭建政府团购平台。

    《漯河市鼓励农村居民进城购房若干政策措施》也已实行。按照新的规定,凡有稳定收入的进城务工人员、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等未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群体,连续缴存三个月住房公积金者,即可申请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市财政还安排一定数额资金,对2016年6月30日前在当地首次购房的农村居民实施贷款贴息政策,或给予总房款2%的购房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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