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漯河中院灵活、高效、快速的执行工作,让我们外来企业吃了一颗‘定心丸’。我对执行法官一丝不苟、积极作为的办案品格表达由衷的敬意……”近日,河南省漯河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黎卫国收到全国人大代表、福建省盼盼食品集团董事长蔡金安写的一封感谢信,信上对该公司诉漯河某食品公司不正当竞争纠纷一案中漯河中院的审判执行效率大加赞赏。
据了解,设在河南省临颍县的漯河盼盼是隶属于福建盼盼食品集团的一家全资子公司,主要生产盼盼等系列产品。使用的“盼盼”商标为中国驰名商标。今年年初,该公司发现临颍县一家刚刚发展起来的食品公司,未经许可傍借盼盼已建立的品牌形象,擅自在相同商品上使用与盼盼产品包装装潢相同或近似且视觉上无差异的包装,并大量投入市场。为此,福建盼盼食品集团将对方告上法庭,要求其立即停止不正当竞争的行为,赔偿经济损失人民币450万元,在相关媒体上公开消除影响。
漯河中院经审理,认定被告违背了公平竞争、诚实信用的商业道德,损害了原告的合法权益,构成了不正当竞争。经过法院调解,双方最终达成100万元赔偿协议。
然而,文书生效后,被告忽然“爽约”,与原告和执行法官玩起“躲猫猫”的游戏,一直逃避法院执行。为了护航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漯河中院执行局果断采取“限高令”、“黑名单”、司法拘留等一系列严厉执行措施。在多种举措施压下,被执行人最终乖乖就范。案件执结后,被执行人陈某经过执行法官的一番诚信教育,表示心服口服,并承认了抗拒法院执行的错误。
(宋庆党 贾志刚)
pi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