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网讯 为认真落实漯河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四项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精神,召陵区法院党组于3月15日召开了“四项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专题会议,成立专门领导机构对专项治理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据了解,召陵区法院按照“四项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要求,结合审判机关工作实际,分别制定了《漯河市召陵区人民法院组织机构编制和组织人事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违反财经纪律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深化懒政怠政为官不为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及专项治理工作台账,成立了以院长为组长的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和相关工作机构,加强对全院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
召陵区法院“四项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履行职责,积极做好与区“四项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工作对接及协调,及时报送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相关资料。
据悉,该院机构编制和组织人事专项治理工作组已按《召陵区人民法院机构编制和组织人事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和工作台账要求,着手对本院存在问题进行逐项梳理;院违反财经纪律专项治理工作组对照违反财经纪律专项治理治理工作重点,认真回顾核查2013-2015年间财务支出情况;
院工程建设领域专项治理工作组对“2013年以来投资额在5000元以上的各种建设工程项目”进行排查;院懒政怠政为官不为专项治理工作组则细化工作任务,以审判、执行业务部门工作人员为重点,进一步完善内部监督监管机制,重点解决工作人员服务意识不强,“不想为”“不敢为”“不会为”问题。
截至目前,召陵区法院全体干警已学习领会了专项治理活动精神,正在严格开展问题排查摸底。召陵区法院“四项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各工作组加强督导检查,强化落实跟踪,督促指导专项治理活动扎实开展,确保此次专项治理活动取得实效。(田明杰 袁刻攀)
pi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