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气象报记者张运国报道 近日,河南省漯河市委、市政府印发《漯河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旨在提高全市重污染天气预防、预警及应对能力,有效控制、减少或消除重污染天气条件下的风险和危害,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根据《预案》,预警级别由低到高分为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预警四级。原则上,红色预警应当提前24小时向社会公开发布。当预测可能出现上述重污染天气条件时,应当按空气质量预报结果上限确定预警级别。当发布红色预警,启动一级应急响应,教育部门负责督导所有幼儿园、中小学校停课,并合理安排好停课期间学生的学习生活,做到停课不停学。当发布橙色预警,启动二级应急响应,教育部门负责督导各幼儿园、中小学校等教育机构停止户外活动。
《预案》明确,市环保局和市气象局要建立健全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气象监测网络,建立信息资源交换平台,实现信息资源共享;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开展空气质量和气象日常监测,并对发生在本行政区域内的重污染天气信息,以及发生在本行政区域外、有可能对本行政区域造成重污染天气的信息进行收集和汇总,做好数据收集处理、环境质量现状评价以及趋势预测工作;建立会商研判机制,重污染天气过程期间,每日对气象要素与污染成分聚合态势和空气质量指数(AQI)进行分析、研判,及时提出发布、调整、解除预警建议,为预警及响应工作提供决策依据。
《预案》规定,当达到预警条件时,市环保局、市气象局进行影响环境空气质量要素分析研判,拟制预警信息专报,向指挥部报告;预警信息要及时通过电视、广播、报纸、新闻媒体、国家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等渠道向社会发布。蓝色预警、黄色预警由指挥部办公室发布,橙色预警、红色预警由市政府办公室发布。
《预案》要求做好应急保障工作。各级政府应按照国家相关要求和规范,加强环境空气质量和气象条件预测预报预警能力建设,建立健全本级环境空气质量信息发布平台和预测预报预警平台,不断提高重污染天气预测预报预警能力。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各县区政府(管委会)要建立专家队伍,为重污染天气预防和应急处置工作提供技术支撑;按照应急预案及其他相关专项预案,组织不同类型的演练,提高应对重污染天气的水平;以增强公众防范意识、提高公众自救能力为目标,开展应对重污染天气宣传、教育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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