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女友的身份证和驾驶证租借的共享汽车,从未学过驾照的小伙却自己拿来开,发生了擦碰事故不说,还因为无证驾驶进了拘留所。
7月28日上午8点,正值上班车流高峰,武汉武胜路顺道街口两辆小车不慎发生了擦碰事故。正在附近疏导交通的硚口区交通大队一中队副中队长段智迪闻讯立刻过来处置。在双方拍完照撤除现场后,段智迪验证双方驾驶员和车辆信息,却发现其中一名年轻驾驶员驾驶的是租借来的共享汽车,而他居然未取得驾驶证,属无证驾驶。
经硚口警方调查,驾驶共享汽车的小伙子姓马,河南人。他和女友小周共同居住在顺道街某大厦内。这辆共享汽车是小周用身份证、驾驶证办理的使用手续。两人想,共享汽车应该跟共享单车差不多,只要按规定程序办理租借和归还手续就行了,至于谁来使用可能没有特别的要求,再加上又是辆纯电动的小车,就没有太在意。目前,小马被硚口警方以无证驾驶处以拘留7天,并罚款1000元。(记者 梁爽 通讯员 杜泽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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