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3日,郑州市政府出台《关于加快引进优质高等教育资源的意见》,决定设立100亿元高等教育发展专项资金,用于支持引进优质高等教育机构,进一步提升郑州高等教育整体实力。
郑州市出台的该项意见明确提出,设立100亿元高等教育发展专项资金,计划用5年左右时间,引进5至7个优质高等教育机构(含国内外优质应用型技术大学),10个左右高校研究院、人才培养基地、技术研究中心等机构。
郑州市将依托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高铁南站东侧区域扩区及功能布局,规划建设郑州合作办学高教园区,引进的优质高等教育资源优先入驻该园区。
引进的国外办学机构选择世界排名前200名院校或国际优质应用型技术大学,国内首选进入“双一流”建设名录高校及与郑州市区域产业支撑和城市未来发展契合度高、学科水平及专业实力在国内处于前列的“211”工程院校。重点引进和培育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新能源、新材料、节能环保、智能制造装备、生物产业、新能源汽车、生物医药、食品制造、纺织服装、现代家居、电子制造、通用航空等领域的学科专业。
对来郑建立校区或分校的国内外高水平大学,在规划区域内划拨500亩至2000亩建设用地;来郑开办研究生院,设立研究院、二级学院等办学机构的,根据需要预留相应面积用地。
郑州市设立100亿元高等教育发展专项资金,用于支持引进优质高等教育机构,保障人才团队、设备购置、项目研发及其他教学和科研条件建设。同时,建立财政资金引导机制,探索多元化融资模式,引导社会资本支持国内外优质高等教育机构引进建设。
对引进的非独立法人国内外优质高等教育机构,第一年给予不低于500万元启动补助资金;对引进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国内外优质高等教育机构,第一年给予不低于1000万元启动补助资金。以后年度按公办院校标准给予生均公用经费补助。
人才奖励方面,落地高等教育机构全职引进或新当选的两院院士以及同等层次顶尖人才,除国家和省政府奖励外,给予500万元奖励和不超过300平方米的免租住房;对全职引进或自主培养的国家“千人计划”“万人计划”专家以及同等层次的国家级领军人才,除国家和省政府奖励外,给予200万元奖励和不超过200平方米的免租住房。来源:河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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