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政府 ·河南省人大 ·河南省政协 ·河南文明网
河南省重点新闻网站
            
网站首页 | 新闻中心 | 风云人物 | 法制视点 | 消费权益 | 安全生产 | 百姓留言 | 记者观察 | 文化娱乐 | 医疗卫生 | 电子报刊
地市频道: 郑州 | 许昌 | 漯河 | 安阳 | 鹤壁 | 濮阳 | 济源 | 焦作 | 商丘 | 开封 | 三门峡 | 洛阳 | 平顶山 | 周口 | 驻马店 | 南阳 | 信阳 | 新乡
征稿启示  [2015年02月24日]
  位置: 河南经济与法制 >> 漯河 >> 地方新闻 >> 正文
河南省严管黄河河道禁止打井挖窖采砂
 更新时间:2018-2-24 10:22:13  点击数:4460
【字体: 字体颜色

 2月23日,记者从河南省政府获悉,新修订的《河南省黄河河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近日正式公布,自2018年3月9日起施行。

  《办法》规定,黄河河道防汛和清障工作实行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沿黄河各级人民政府应当设立黄河河长,河长由同级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担任。各级黄河河长负责组织相应黄河河道的管理、保护、治理工作,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对本级政府相关部门和下级河长履职情况进行督导和考核。

  《办法》明确了黄河河道堤防安全保护区的范围,在黄河河道堤防安全保护区内,禁止进行打井、钻探、爆破、开渠、挖窖、挖筑鱼塘、采砂、采石、取土等危害堤防安全的活动,违者将被处以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记者 李娜)本文来源: 郑州日报

pic
  • 上一篇: 河南:农村贫困人口门诊报销比例提高至85%
  • 下一篇: 河南:本周有小雨“来访” 气温先升后降
  • 发表评论   告诉好友   打印此文  收藏此页  关闭窗口  返回顶部
     
     [推荐文章

  • 当前没有记录!
  •  
     [相关文章
    Copyright © 2001-2008 河南经济与法制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为 河南经济与法制 www.hnjjgc.com 所有 未经同意不得复制或镜像 豫ICP备05002582号
    投稿信箱(E-mail):keguangz@126.com  
    关于我们 - 版权声明 - 广告业务 - 人员招聘 - 在线投稿 - 合作伙伴 - 添加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