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7日下午4点15分左右,在G36高速漯河路段,发生了一起宝马轿车事故。一辆宝马轿车在行驶过程中,前面一辆奥迪轿车车底突然飞出一根大木棍,砸向宝马轿车的前挡风玻璃,万幸的是没有人员受伤。
接到报警后,漯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南洛高速公路执勤大队民警立即前往现场,在事发地,发现宝马轿车已经停在应急车道内,事故车前方有一根大木棍。轿车前挡风玻璃中间已经被木棍砸裂了。
经询问了解,驾驶员驾驶车辆沿宁洛高速从平顶山回漯河,他当时驾驶车辆在超车道上行驶,在行驶至宁洛高速535公里处时,突然从前面一辆奥迪轿车车底飞出一根大木棍,直接飞向挡风玻璃的中间,他避让不及,只能本能地踩刹车并慢慢将车靠边,所幸的是车上人员没有受伤。具体事故情况高速交警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高速交警提醒: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机动车载物行驶时遗洒、抛洒运载货物的,处以200元罚款,如果因抛洒物造成其他车辆事故的,将承担相应事故责任。如果抛洒物造成其他财产损失或人身损害的,还将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甚至还有可能承担刑事责任。
货车司机在载运货物时一定要规范装载并捆扎牢固,行驶途中要进服务区多多检查货物捆绑情况,避免因货物散落导致发生交通事故。同时也提醒小车驾驶员在高速上谨慎驾驶,注意观察路面情况,以免碾压到东西造成事故。来源:郑州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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