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一度的中招考试在即,5月27日,大河报·大河客户端记者了解到,漯河市教育局发布了《关于做好2019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意见》(简称《意见》),对该市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工作进行了安排。
根据《意见》要求,2019年全省中招考试仍与初中学业考试合并进行,漯河市中招考试采取全省统一命题、统一制卷、统一考试时间、各县区组织实施的办法。各高中学校根据市教育局的统一安排,负责本校的招生录取工作。中招报名通过河南省高中阶段教育招生信息服务平台(zk.haedu.gov.cn)进行。
普通高中录取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普通高中招生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定结果是普通高中录取的主要依据。录取工作全部在省中招平台上进行,按照招生计划和学生报考志愿,在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实行网上统一录取。
另据记者了解,今年中招,漯河市8类考生可享受政策照顾。
1.公安烈士、公安英模子女,按照录取分值10%的标准,降低分数优先录取;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按照录取分值5%的标准,降低分数优先录取。
2.归侨、侨眷考生照顾10分录取,台湾同胞投资者及随行眷属、所聘台湾管理人员凭《台湾同胞投资证书》,其子女报考普通高中的,照顾10分录取。
3.农村独生子女家庭和计划生育双女家庭,其子女报考本县(市、区)高中时照顾10分。
4.派驻各地进行艾滋病防治帮扶工作队员的子女,报考当地普通高中的可照顾10分。
5.少数民族考生报考少数民族学校的照顾10分录取;报考其它学校的,照顾5分录取。
6.军人子女考生加分按照政策要求执行,各军分区(警备区)政治工作处负责审查上报优待对象名单,省军区政治工作局汇总核定后报省教育厅,省教育厅将优待对象名单转发给各地教育行政部门。驻豫武警部队和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的教育优待参照执行。
7.获得见义勇为荣誉称号人员及其子女加分按照要求执行。
8.持有驻外使领馆出具的《驻外使领馆工作人员随任子女回国证明》的初中阶段回国的初中生,在初中毕业后参加我省统一组织的高级中等学校招生考试的,在条件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
来源:大河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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