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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高速公路:通行费收费标准与养护和服务质量挂钩 评分低于85,收费下浮5%
 更新时间:2019-8-21 10:08:18  点击数:3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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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费站拥堵通行缓慢,路面养护不到位,服务区饭菜质量差、商品价格虚高、服务态度恶劣、厕所脏乱差……今后,高速公路经营单位再出现以上情况,出现问题的高速路段将被给予降低通行费收费标准的处罚。

  8月20日,针对日前出台的《河南省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与养护和服务质量挂钩管理办法(试行)》,省交通运输厅又印发了实施细则,对评分标准和考核科目进一步规范和细化。

  “挂钩管理”旨在制度约束

  目前,我省高速公路通车总里程达6600公里,收费站404个、服务区157对,日均车流量150万辆以上。作为全国重要的综合交通枢纽,河南周边与6省交界,多条高速为国家主动脉,连接南北、贯穿东西,高速公路养护质量和服务水平直接关系河南的窗口形象。

  随着高速公路车流量的不断增长,群众对品质出行的需求日益提高。但调研显示,我省高速公路还存在路网老化、设施陈旧、收费站拥堵频率增加等情况,此外,高速公路用于养护的资金投入不足,低于全国平均水平,造成路况持续下降。

  业内有关专家认为,高速公路收费合约应当首先体现安全运营和公众服务等基本要求,如果收费标准与养护和服务质量脱节,缺少制约条件,缺乏激励措施,收费标准一经批复、长期不变,与管理服务水平高低无关、与路况好差无关,久而久之就会造成高速公路养护和服务质量整体下滑,被群众所“诟病”。

  为此,我省立足打基础谋长远的政治站位,提出了出台挂钩政策的大思路,着力从制度约束层面解决长期影响我省高速公路可持续发展的机制障碍。“今后,各条高速路段的服务是否达到安全、舒适的标准,将直接决定经营单位能否按照标准足额收取车辆通行费。”省交通运输厅有关负责人说,在省政府批准的收费标准内,根据养护和服务质量评价情况,实行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下调浮动管理。

  行业六大科目考核

  高速公路运营项目按自然年度实施服务质量评价,新增高速公路运营项目开通之日起加入服务质量评价体系。年度评价实行百分制,其中行业评价为90分,社会评价为10分。行业评价主要包括六项内容,权重分别为:公路养护(含路面养护、收费站改造)30分、服务区服务20分、收费服务(含信息化建设)15分、运行监测和应急管理10分、安全生产管理(含路产管理)10分、车辆救援服务5分。

  比如,公路养护方面,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的,经司法鉴定确因护栏设计、施工或养护不到位等原因造成的,扣2分。服务区

  服务方面,要求公共卫生间无异味、无蚊蝇,设施设备完好,卫生整洁,有完好可用的第三卫生间和残疾人卫生

  间,能够免费提供卫生纸、洗手液和干手设施。卫生间存在绕行的,扣5分;卫生间有异味的,扣5分。收费服务畅通保障方面,出现收费站出口车辆排队至主线,入口车辆排队至地方道路,每站、次扣0.3分。车辆救援服务方面,接到救援信息,未按规定时间到达事故现场和设置安全警示区,每发现一次扣0.5分,扣完为止。

  高速公路养护和服务质量年度评价,坚持日常评价与年终评价相结合,采取全面自查、日常巡查、随机抽查、专项检查、社会评价等多种方式。其中社会评价委托交通行业专家、社会监督人员、新闻媒体人员及第三方社会调查机构进行。年度评价分值=100-日常评价扣分分值-年终评价扣分分值-社会评价扣分分值。

  据了解,高速公路运营项目养护和服务质量年度评价在85分以下的,下年度通行费收费标准按省政府批准的收费标准下浮5%。出现因运营管理原因发生重特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等重大过失的,下年度按省政府批准的收费标准下浮3%至5%。(来源:河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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