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7日,记者从漯河市城管局了解到,该局近日接到群众举报,称漯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一工业园内有企业涉嫌私自安装、违法使用液化天然气,一旦发生事故,工业园将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接到举报后,该局领导高度重视,立即安排人员前往调查处理。
10月22日下午,漯河市城管局公用事业科联合市城管综合执法支队经开区大队执法人员来到该举报点,经调查,举报内容基本属实。现场发现50公斤重液化天然气钢瓶13只,存放于一间简易平板房内。经现场向企业负责人问询,该套设施是由郑州一家燃气企业私自为其非法安装并提供气源,该企业涉嫌非法安装使用。根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的规定,执法人员对该企业负责人当场下发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和《限期整改通知书》,限其自接到通知书三日内自行拆除,逾期将依据相关法规对其进行处罚。
下一步,市城管局将按照省住建厅关于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专项治理方案的相关要求,持续开展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专项整治,严厉打击非法经营、充装、供应瓶装液化石油气等行为,不断改善瓶装气安全生产条件。同时,落实各燃气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巩固专项治理成果,进一步健全完善日常巡查养护、隐患排查整治、安全应急演练、安全教育培训等长效机制,切实提升安全风险防控能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来源:大河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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