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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稿启示  [2015年0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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漯河一男子盗窃后潜逃 家人规劝投案自首
 更新时间:2020-8-19 9:51:29  点击数:36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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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陈某凌晨盗窃电动车后潜逃,民警侦查锁定嫌犯,辗转联系其家人劝投。迫于警方压力,8月11日,嫌疑人陈某到漯河市公安局郾城分局孟庙派出所投案自首,并主动归还了盗窃的电动自行车。

8月10日4时30分许,陈某将停放在郾城区孟庙镇某村出租房院子里的电动自行车盗走。同在此租房的刘某早上起床后发现自己的电动自行车被盗,立即报案。

接到报警后,孟庙派出所民警赶到现场调查,从案发时的视频录像中,刘某辨认出盗窃嫌疑人很像以前跟着他打工的男孩陈某。民警通过进一步查询,发现与陈某同名的人员较多,无法确认其真实身份。

侦查中,民警偶然从一知情人处得到线索,嫌疑人陈某的母亲曾嫁到漯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黑龙潭乡某村。根据线索,民警辗转查清了嫌疑人的身份信息。通过多方努力,民警联系到嫌疑人陈某的家人,讲明了利害关系,让其家人规劝陈某投案自首。

8月11日,嫌疑人陈某迫于压力将盗窃的电动自行车返还给刘某。随后,陈某到孟庙派出所投案自首。经鉴定,陈某盗窃的电动自行车价值500元。警方依法对陈某从轻处以行政拘留5日。( 来源:大河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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