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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稿启示  [2015年0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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漯河市开出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罚单
 更新时间:2022-8-5 16:07:54  点击数:25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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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电动自行车引发的火灾事故屡次成为舆论关注焦点。近期,消防部门加大了对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等行为的排查整治,坚决消除此类火灾隐患。
      在漯河市郾城区,某高层住宅小区,两名车主推电动车进公共门厅内违规停放,且拒不改正。近日,漯河市消防救援支队郾城消防救援大队对两名当事人的违规行为依法分别开出了500元的罚单,这也成了郾城区因为“电动车进楼”开出的首张消防罚单!
     据悉,近日郾城区消防救援大队在开展日常监督检查时发现,某高层住宅小区尽管楼道中有明确的禁停标志,但是仍然有一些车主将电动自行车停放在了楼梯间,甚至是家门口。对此,大队执法人员现场要求物业公司管理人员通知车主将电动自行车移至公共停放区,并对违规停放电动车业主进行现场教育,告知再次发现违规停放或充电行为将处罚款。在消防监督员对该小区进行复查时,发现两名业主拒不改正,仍将电动自行车停放至公共门厅内。郾城区消防救援大队依据《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对当事人赵某某和周某某分别给予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
     “本想着图个方便,就把车子直接停到楼道里了,没想到这电车起火后这么危险,现在想想也是后怕,以后一定不会再乱停乱放了。”受到处罚后,当事人赵某某和周某某均表示,今后一定会加强对消防法律法规的学习,提升自身的消防安全意识。
      漯河消防提醒广大市民朋友:《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中,禁止在高层民用建筑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为了自己和他人生命、财产安全,请不要将电动自行车违规“进楼”停放和充电,要自觉加强此类隐患自查自改,切莫让“罚单”来提醒!【来源:漯河消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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