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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稿启示  [2015年0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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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握两个共同主题 建设和谐美丽漯河
 更新时间:2014-10-21 19:40:32  点击数:28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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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南省漯河市有回、维吾尔、蒙古、满等38个少数民族成分,少数民族人口3.8万人,占全市总人口的1.46%。少数民族人口万人以上的区2个,千人以上的乡(镇、办)12个,300人以上的民族聚居村20个。

  近年来,漯河市民族宗教局紧紧围绕 “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大力宣传民族政策法规,扎实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积极推动少数民族经济社会事业发展,全市各族人民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漯河市民族宗教局多次被河南省民委评为民族工作先进单位,被市委、市政府评为平安建设、信访稳定、依法治市先进集体。在前不久召开的国务院第六次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上,漯河市民族宗教局被授予“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荣誉称号。

  加强教育引导,筑牢民族团结的思想基础

  ——扎实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教育。漯河市采取阶段性宣传与日常宣传相结合、集中宣传与分散宣传相结合、法规宣传与典型案例讲解相结合的方法,通过悬挂横幅、组织展板、设立咨询台、出动宣传车等形式,广泛宣传党和国家民族政策法规,使之入耳入脑、深入人心;坚持每年开展“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宣传月”活动,加强对全社会特别是少数民族群众的宣传教育,使“三个离不开”和“四个认同”的思想观念深入人心;每年分别举办基层民族干部、阿訇社首政策法规培训班,重点强化对干部队伍和代表人士培训,先后举办各类培训60余期,参加人员7000人次;组织市伊协负责人和法律工作者,深入重点民族聚居村开展政策法规巡回宣讲,增强民族村群众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引导他们学法懂法守法,用政策法规规范言行,通过辛勤劳动创造幸福生活,建设美好家园。

  ——扎实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漯河市坚持开展以创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县区、乡镇、村(居)、清真寺、家庭、个人为内容的“六联创”活动,市政府每3年召开一次全市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对涌现出的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进行表彰。市民宗局每年会同市委宣传部、市委统战部、市教育局、市国资委等7家单位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单位、民族团结巾帼模范、民族团结好员工、民族团结好青少年系列评选活动;会同市文明委、爱卫办开展以“提高文明素质,加强民族团结,促进社会和谐”为内容的文明民族聚居村创建,倡树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凝聚民族团结正能量;在南街村召开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社区现场会,扎实推进城市民族基层基础工作;通过创建活动扎实开展,推动民族团结进机关、进学校、进社区、进企业、进乡村、进清真寺,积极营造“维护团结稳定光荣,破坏团结和谐可耻”的社会氛围,使民族团结成为强大的社会舆论和良好的社会风尚。

  ——加强对穆斯林群众的正面引导。漯河市先后举办了以“坚持两个共同,共建美丽漯河”、“弘扬民族团结,维护社会和谐”为主题的“卧尔兹”演讲比赛,深入开展“解经”工作,进一步把伊斯兰教的教规教义与推动时代发展、民族进步、社会和谐有机结合起来,从经训中阐述新形势下穆斯林应遵循的行为准则,引导全市穆斯林群众弘扬伊斯兰教优良传统,树立和谐、发展理念,塑造良好社会形象,同全市人民齐心协力,为实现“两个率先”做贡献。2014年斋月期间,漯河市开展了“爱老敬老”捐助活动,全市少数民族企业和少数民族群众踊跃捐款、奉献爱心,捐款达20余万元。

  整合社会力量,助推民族经济文化事业大发展

  ——明确帮创任务。“十二五”期间,漯河市委、市政府下发《关于在民族聚居村开展双帮双创活动的实施意见》,组织市直单位与民族聚居村结对开展以“帮促民族聚居村经济发展、创建经济强村,帮促民族聚居村团结和谐、创建文明新村”为主题的帮创活动,要求各帮创单位发挥在政策、资金、人才、信息方面的优势,每年要为民族村办一至两件实事。这项帮创活动历时5年,主要目标任务就是:3年内使村容村貌明显改善,经济实力明显增强,村民富裕程度明显提高,民族关系更加和谐融洽,社会大局更加稳定有序;5年建成“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社会主义新农村,成为全市新农村建设的特色村、示范村、明星村。通过召开工作推进会、经验交流会、组织观摩、检查督导等形式,推动帮创活动扎实开展。截至目前,各帮创单位共为民族聚居村争取、协调各类资金4100万元,修筑道路42条、39.5公里,建成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治理项目2个,新建村级公办幼儿园1所,改建、扩建民族小学2所,修建清真寺2座,发放支农贷款1.2亿元。

  ——实施项目带动。漯河市积极争取少数民族发展资金扶持项目,认真做好项目的筛选、申报、建设及验收工作,不断加强道路、安全饮水、农田水利、教育卫生等基础设施建设。近年来,为民族聚居村争取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32个、投资673万元,建成了一批民族村迫切需要解决的基础设施项目,改善了当地生产生活条件,实现了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双丰收。全市20个民族聚居村基本实现“巷巷通”, 全部解决安全饮水问题,13个村人均纯收入赶上或超过全市平均水平,7个民族聚居村成为当地新农村建设的示范村。

  ——加强政策扶持。为用足用好扶持少数民族企业发展的优惠政策,漯河市民宗局为双汇万中禽业等5家规模大、带动能力强的少数民族企业,成功申报“十二五”期间民族特需商品定点生产企业;召开全市民品定点企业及承贷银行参加的银企恳谈会,提高金融部门对定点企业的支持力度,用足用好民品定点企业优惠政策,累计为定点企业贷款贴息2300万元;引导民族聚居地方从当地实际出发,因地制宜,不断加快产业结构调整,着力发展特色经济,培育优势产业,拉长民族经济产业链条,形成了以特色种植、养殖、电料加工、清真餐饮为主的民族经济产业格局。2013年底,漯河市民族地区生产总值达到11.8亿元,较“十一五”末增长34%。

  ——弘扬少数民族传统文化。漯河市加强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训练基地建设,组团参加了河南省第七届少数民族运动会,取得一等奖6个、二等奖8个、三等奖10个的优异成绩。市民宗局指导市伊协先后举办全国空竹邀请赛,组织少数民族书画巡回展,举办“和平的祈祷——回族歌曲演唱会”等文体活动,弘扬正气,凝聚社会正能量。

  贯彻执行政策,维护少数民族合法权益

  ——大力培养选拔少数民族干部。漯河市委、市政府出台培养选拔少数民族干部相关政策,把少数民族干部培训列入全市干部培训计划,先后举办了3期少数民族科级干部培训班,充实了少数民族后备干部队伍;少数民族科级以上干部由建市初的31人增加到142人,其中,县处级干部由5人增加到29人,科级干部由26人增加到112人。1个少数民族万人以上的区、7个千人以上的乡镇、街道领导班子中全部配备了少数民族干部;20个民族聚居村两委班子中都有少数民族干部。

  ——维护少数民族合法权益。漯河市依法加强清真食品管理,专门出台了《漯河市清真食品管理办法》,探索政府购买社会服务的监管新模式,聘请50多位责任心强、热心社会公益事业的少数民族知名人士为清真食品监督员,建立了政府依法管理,伊协、寺管会、“民促会”积极配合,群众主动监督的清真食品管理长效机制,强化清真食品管理,维护少数民族合法权益,规范了清真食品生产经营秩序。漯河市从未发生过“清真不清”及假冒清真诱发的矛盾纠纷。大力培育清真产品品牌,做大做强清真产业,将北舞渡闪家胡辣汤、繁城洪家清真五香牛肉、繁城烧鸡、繁城牛羊肉等知名清真食品品牌制作技艺,列入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加强清真食品文化保护和挖掘。在河南省首届清真食品展暨知名企业、知名品牌、清真餐饮名店评选活动中,漯河市永利奶业等3家企业,荣获“河南省清真食品知名企业”,双汇万中禽业生产的伊清坊牌清真食品等4个品牌,荣获“河南省清真食品知名品牌”,君悦民族饭店等3家餐饮店,荣获“河南省清真餐饮名店”。清真食品行业的健康发展,保证了少数民族群众在饮食方面的特殊需求。

  ——加强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漯河市建立了外来少数民族联系制度,加强与他们的沟通联系,了解掌握他们的现状,帮助他们解决子女就学、证照办理、纠纷化解等问题;建立少数民族厨艺培训中心、婚介中心、法律援助工作站等少数民族公共服务机构,帮助各族群众解决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真心真情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2013年夏季,新疆一维吾尔族青年到漯河寻亲,在河中游泳时不幸溺亡。该青年母亲到市民宗局反映,其家庭生活极为困难,既无力支付医院抢救费用,也无力支付购买瘗地等丧葬费用,请求政府帮助。市民宗局在帮助解决医疗费用的同时,协调市伊协免费提供瘗地,帮助解决丧葬中遇到的困难,死者很快得到妥善安葬,家属非常感动。近年来,漯河市先后为3名在漯河亡故的新疆籍维吾尔族群众免费提供瘗地,并按伊斯兰教习俗提供了殡葬服务。

  化解矛盾纠纷,促进民族团结社会和谐

  ——成立法律援助工作站,拓宽**渠道。针对个别少数民族群众法律意识不强、法制观念淡薄的实际,2013年,漯河市民宗局会同市司法局聘请9名法律造诣深厚、办案经验丰富、热心为少数民族群众服务的回、汉族律师,成立了全市第一家少数民族法律援助工作站。援助站通过开展法制教育,为少数民族群众提供法律咨询、代书、诉讼及非诉讼代理的方式,积极为少数民族群众提供法律援助,保障少数民族群众合法权益;引导少数民族群众在遇到矛盾纠纷时,通过正当渠道表达合理诉求,依靠法律手段解决问题,维护民族领域的和谐稳定。国家民委网站、河南省政府网站、河南省民委网站等多家网站,先后报道了漯河市少数民族法律援助工作站成立情况。

  2013年,临颍县繁城回族镇一名回族群众被许昌某公司货车撞伤后意外亡故。民族部门在做好死者亲属稳控工作的同时,指派援助站一名回族律师向死者家属详细讲解交通事故赔付的法律规定,解答家属提出的问题,并陪同家属代表到许昌协商解决问题。在律师的争取协调下,死者家属先行获得了精神抚慰金,其他赔付通过法律诉讼解决。援助站成立后,已为少数民族群众提供咨询100多人次,参与法律援助12起。

  ——完善工作机制,夯实基层基础。漯河市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及不安定因素排查处置制度,层层签订民族团结目标考核责任书,建立上下联动工作机制;加强市、县、乡、村四级民族工作网络建设,召开全市民族宗教系统网络建设现场会,进一步明确了市、县、乡、村各级的职责和任务,织就了一张纵向到底、横向到边,覆盖广、渠道畅、反应灵的民族工作网络,确保信息畅通、信息共享;建立民族宗教上层人士联谊制度,发挥阿訇、少数民族知名人士在宣传政策、协调关系、沟通思想、理顺情绪、化解矛盾等方面的作用,共同做好矛盾化解工作。

  ——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漯河市定期自下而上开展不安定因素排查,掌握好重点人员、重点事件的动态,对排查出的主要问题认真分析,加强督查问效,指导帮助基层解决问题,努力把矛盾解决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确保做到“发现得早、化解得了、控制得住、解决得好”。

  近年来,漯河市先后妥善化解和处理民族领域的不安定因素及各类矛盾70多起,未发生过赴省、赴京集体越级上访事件,有力地维护了全市民族团结进步的良好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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