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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稿启示  [2015年0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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漯河中院重拳打击史上最强拒执犯罪 “老赖”哪里逃
 更新时间:2014-11-18 18:52:22  点击数:2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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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河网讯 “被执行人李俊霞,女,1977年4月21日生,汉族,住舞阳县舞泉镇北大街,身份证号:411121197704212041。被执行人李朋,男,1978年8月10日生,汉族,住舞阳县舞泉镇北大街,身份证号:411121197808106518,系李俊霞之夫。二被执行人欠申请人董伟伟货款64681元,至今未履行义务。”这是漯河市中级人民法院近日在官方网站、微博、微信、手机报出现的曝光信息。也是该院开展“掀起执行风暴、打击拒执犯罪”专项活动的序章。

  据该院执行局长党继红介绍:对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法院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被执行人,将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予以曝光,并予以信用惩戒,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市场准入、融资信贷、资质认定等方面予以限制,并实施更严厉措施。她还呼吁社会各界予以监督,发现被执行人有违反限制高消费令行为或发现财产线索的,立即向人民法院举报。

  为确保法院生效判决、裁定得到有效执行,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司法权威,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发布《关于开展集中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等犯罪行为专项行动有关工作的通知》,决定开展为期5个月的集中打击拒不执行法院生效判决、裁定等犯罪行为专项行动。

  《通知》要求,各级法院于11月底前将有关犯罪线索向有管辖权的公安机关移送;公安机关、检察院组织专门力量确保绝大多数符合条件的案件在12月底前移送审查起诉,2015年1月底前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公诉;法院确保绝大多数案件在2015年3月底前宣判。为贯彻《通知》要求,省高院院长张立勇、市委政法委书记胡杰专门就此批示,要求对办理不力者启动问责机制。

  为确保活动扎实有效开展,漯河市两级法院联系实际,形式多样地开展以“掀起执行风暴、打击拒执犯罪”为主题的集中打击拒执犯罪专项活动,重点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妨碍公务罪、非法处置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罪等犯罪行为,着力突破一批被执行人难找、被执行财产难查、协助执行人难求的“三难”执行案件,切实维护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权威。

  为形成部门联动、内外联动的执行工作格局,全市成立了由市委政法委牵头,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参与的集中打击拒执犯罪专项活动领导小组,统一领导、指挥、协调、监督《通知》所要求的各项工作和活动,并专门召开协调会议,促进法院与检察院、公安机关的工作衔接,形成打击拒执犯罪“快立、快捕、快审、快执”的工作机制,确保专项活动取得圆满成功。同时,领导小组工作机制将长期坚持,协调会议将定期召开,始终保持打击拒执犯罪的高压态势,为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有效解决“执行难”问题提供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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