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经济网讯】近日,漯河市纪委手机报通报显示:临颍县纪委在“三公四费”季度检查中,发现该县文化局在工作日期间,私自组织单位人员一起就餐,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给予局长诫勉谈话处理。
今年以来,临颍县保持对“四风”问题整治的高压态势,持续推进干部作风转变。县纪委监察局成立检查组,每季度对单位“三公四费”支出情况例行检查一次,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责成存在问题的单位进行彻底整改。
县纪委监察局检查组对文化局账目检查时发现,该单位今年以来的招待费较去年超支,且文化局于7月21日,组织工作人员到县审计局质询工程项目事宜,晚上安排就餐花费750元,违反了全市“同城不吃饭”文件规定。由于文化局局长张某某个人愿意承担招待费用,且主动将750元钱退还局财务,经县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对文化局局长张某某诫勉谈话处理,并上报漯河市纪委,进行全市通报批评。
今年9月份,临颍县纪委检查组针对物价局招待费票据混乱问题,责成单位进行整改,给予物价局局长诫勉谈话处理。今年以来,在“三公四费”检查中,县纪委先后给9个问题单位下发整改通知书9份,党政纪处理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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