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立法法一项重要修改是,给予“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权,这意味着我省继拥有立法权的郑州和洛阳两个市后,除济源以外的其他15个市都可能拥有这项权力。地方立法权,简单来说,就是地方立法机构根据本地情况和需要,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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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法一项重要修改是,给予“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权,这意味着我省继拥有立法权的郑州和洛阳两个市后,除济源以外的其他15个市都可能拥有这项权力。
地方立法权,简单来说,就是地方立法机构根据本地情况和需要,在不同上位法抵触的前提下,制定地方性法规的权力。
此前,立法法规定,地方立法权局限于“省、自治区、直辖市、较大的市”,河南只有郑州和洛阳属于“较大的市”。
而此次立法法修订,赋予“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权。我省除济源外,其他省辖市都属“设区的市”。
这意味着我市有望获得地方立法权。
这些城市的地方立法权体现在: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自治区的地方性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对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的事项制定地方性法规。
目前,在全国284个设区的市中,享有地方性法规制定权的有49个,包括27个省会市、18个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以及4个经济特区所在地的市,尚没有地方立法权的共计235个。(罗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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