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郑商所在新疆设立棉花期货指定交割仓库的需要,日前中国纤维检验局对《期货交割棉公证检验实施办法(暂行)》进行了修订,并发布实施。8月29日,郑商所发布通知,要求会员单位和棉花交割仓库遵照执行。
新修订的《公检办法》与以前相比,主要有五方面内容发生变化:一是新疆交割仓库“期货棉公检”与“监管棉公检”合二为一;二是增加对掺杂使假等违法行为的检查内容;三是区别新疆地区和非新疆地区交割仓库报检流程;四是对入库棉花全部实行100%抽样检验;五是删除中转库和中转仓单相关规定条款。
据了解,由于新疆棉花执行国家目标价格改革相关政策规定,新疆棉花进入新疆交割仓库注册期货仓单,必须在符合国家政策的前提下进行,也就是要按目标价格改革进行“监管棉公检”。因此,办法修订时,为降低交割成本,中纤局提出将“期货棉公检”与“监管棉公检”合二为一。(记者 徐刚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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