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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稿启示  [2015年0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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漯河高速路段车辆爆胎 女司机未放警标也没打报警闪光灯
 更新时间:2018-10-19 10:57:31  点击数:46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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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7日10时30分许,漯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南洛高速公路执勤大队民警处置完一起交通事故现场返程途中,行驶至宁洛高速(G36)541公里处时,发现一辆白色轿车停在应急车道上,应急车道上一共站着4个女孩,其中一个女孩满脸愁容、束手无策地打电话。车后面既未放置警示标志,也未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他们四人全然不顾从该车旁边驶过,情况十分危险。

民警见状立即上前查看,经过询问得知,驾驶员姓郭,平顶山叶县人,她们一行四人从舞阳上高速到漯河办事,才上高速行驶10多公里,因为出门前没有对车辆进行检查,行驶途中突然爆胎,而她们都不会更换备胎,正心中焦急束手无策呢。因路面车流量较大,巡逻民警当即采取措施,将车上人员移至护栏以外,在后方设置安全区域,并指派人员警戒,帮助司机成功更换备胎。当时的行车速度并不是很快,没有发生交通事故。经过半个多小时的努力,车辆轮胎安装完毕,车辆方才顺利上路。整个救援过程,执勤民警全程警戒,确保救援现场安全。驾驶员郭某十分感谢执勤民警的热心帮助,赞扬漯河高速交警真是好样的!

【漯河交警】:为了您和他人的人身财产安全,驾驶车辆出行前,要对车辆的安全性能进行检查。在高速公路上发生故障或事故,应当第一时间做好现场安全防护并迅速报警。来源:漯河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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