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9日上午9时许,漯河市舞阳交警大队巡二中队民警在环城路执勤时,发现一男子驾驶一辆无牌三轮摩托车的由东向西行驶,随即上前将其拦下例行检查。
询问过程中,民警发现该车驾驶人神色慌张,且车内有浓烈的酒气,随即使用呼气式酒精测试仪对其进行检测。经检测,驾驶员寇某亚体内酒精含量已达醉驾标准,后经抽血化验,其血液中酒精含量为82.8mg/100ml,属于醉酒后驾驶机动车,涉嫌危险驾驶罪。
经查,寇某亚持有驾驶证D证,当天早上8点多下了夜班吃早饭后,和两个同事喝了一些酒。随后,觉得大早上交警应该不会查酒驾,于是抱着侥幸心理驾车上路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