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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稿启示  [2015年0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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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区房”还是“学位房”?漯河一房产公司涉嫌虚假宣传,监管部门已跟进!
 更新时间:2019-7-12 8:59:11  点击数:4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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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段时间,大河报·大河客户端记者接到多位漯河市民投诉,称漯河建业贰号城邦涉嫌“虚假宣传学区房”。7月11日,记者了解到,漯河市教育局、漯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对此事作出回应。

据漯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房地产广告治理一直是整治虚假违法广告工作和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重点,该局将进一步加大房地产广告治理,规范房地产广告市场秩序。

购房者纷纷投诉:

号称“学区房”,交房却成了“学位房”

据业主介绍,在2016年底,漯河建业贰号城邦宣传初期,宣传海报就打着“学府环伺”、“坐拥5分钟名校圈”等词汇。而置业顾问更是直接用“源汇区湘江路以南唯一一个可以上漯河市第二实验小学的楼盘”的言语进行了宣传,并明确表示:“我们这边确定是第二实验小学学区”。

“6月30日前后,是原来通知交房的日子,没想到我们却接到通知,原来买房时对方承诺的‘学区房’变成了‘学位房’。”采访中,众多业主告诉记者,“学区房”与“学位房”,仅有一字之差却是千差万别,学位房是跟指定学校有联建关系或者合作关系,买房子可以带一个上学的指标;而学区房是教育部门规定,义务教育阶段学生都是免试就近注册登记入学,按照学生的户籍所在地,由教育部门统筹安排就近入学。

买房时的“学区房”到交房时却成了“学位房”,这让不少业主感觉上当了,近段时间自发组织起来进行**。

漯河市教育局:

“招生片区”有误导,应规范开发商行为

针对此事,漯河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科长陈国军表示,经调查了解,目前可以认定漯河建业贰号城邦,属于漯河市源汇区外国语小学的招生片区,不是漯河市第二实验小学的片区。针对开发商的监管,教育部门并没有权利,相关的监管部门应该规范开发商的宣传行为。

记者了解到,根据《漯河市教育局关于2019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意见》相关规定,按照“免试、就近、划片”的原则,各小学要按照划定的服务区,组织适龄儿童报名入学。

据介绍,漯河市第二实验小学位于漯河市五一路,学区划分范围为建设路以南,牛行街以东,太平胡同以西(不含太平胡同),湘江路以北,建新路以北,文化路以西。而漯河建业贰号城邦,并不在这一范围内。

漯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涉嫌虚假宣传,将立案介入调查

针对此事,漯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在接到投诉后,该局第一时间就市民反映的漯河建业贰号城邦涉嫌“虚假宣传学区房”问题介入调查:“如果情况属实,达到立案条件,坚决立案调查,依法严肃处理并第一时间通报。”

据介绍,今年以来,漯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的户外违法广告清理行动、互联网广告专项整治行动,都将房地产广告作为治理重点,并且连续两年的全市虚假广告联席会议,都突出强调了房地产违法广告治理。截止目前,该局通过各种方式发现房地产广告违法线索9条,共立案查处各类房地产违法广告案件8起,罚没金额14.43万元。

该负责人表示,下一步,漯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加强全市辖区内房产销售广告信息的检查监督,特别是对互联网、宣传彩页、手机信息房地产广告进行重点检查,及时发现虚假违法广告。同时将房地产广告作为第三方监测的重点,运用监测数据,进一步加强自媒体、户外等房地产广告的监管,使违法房地产广告无所遁形。除此以外,该局还将通过开展专项执法行动,进一步提升房地产广告案件线索转化率,在执法办案中不断强化房地产领域案件的查处力度,规范房地产广告市场秩序。

来源:大河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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