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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稿启示  [2015年0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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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高院发布上半年扫黑除恶审判情况:审结黑恶案件196件
 更新时间:2019-7-31 16:16:58  点击数:4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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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月30日,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河南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新闻发布会,记者从发布会现场了解到,今年上半年,全省三级法院一审共审结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19件364人(不含漏犯),审结恶势力犯罪案件177件948人。

  发布会上,省高院还公布了数起2019年上半年全省部分法院作出终审裁判的典型案例。

  成绩

  上半年全省三级法院一审审结涉黑涉恶案件196件

  发布会上,省高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王树茂介绍,今年以来,全省法院围绕“深挖根治”这一新的阶段性目标要求,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完善制度机制,依法公正高效审理各类黑恶犯罪案件,始终保持对黑恶势力犯罪案件的严打高压态势,为服务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王树茂称,今年1至6月份,全省三级法院一审共审结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19件364人(不含漏犯),审结恶势力犯罪案件177件948人,在案件办理中严格按照法定标准,既不降格,也不拔高,确保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法律、历史和人民的检验。对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组织者、领导者、骨干成员及其“保护伞”,依法从严惩处,坚决打掉其嚣张气焰;并注重依法运用追缴、没收违法所得、判处财产刑等多种手段,铲除黑恶势力经济基础,降低再犯可能性。

  案例

  当上村党支部书记后设计陷害“不听话的人”

  被告人王彦成于2005年6月担任洛阳市栾川县庙子镇庙子村党支部书记后,与该村村民委员会主任李铁锤、副主任王桥等人利用威胁、设计陷害、直接罢免等手段将村委会中“不听话的人”排挤出去,通过贿选、指定等手段安排、拉拢“听话的人”进入村委班子或担任村民组长、村妇联主任,逐渐形成以王彦成和李铁锤为组织者和领导者,以王桥、杨世铎等为骨干成员,以万新超、薛古栾等人为一般参加者的黑社会性质组织。

  该犯罪组织通过虚拟工程项目套取集体资金,骗取国家危房改造资金、灾后重建资金、征地补偿款,向辖区内单位强行索要赞助款或赔偿款,非法经营成品油及违规向群众索取建房押金等方式攫取经济利益,所敛钱财用以向组织成员发放红包、工资及组织旅游等。

  为确立、维护、扩大组织势力,该犯罪组织采取暴力或以暴力相威胁等手段,在庙子镇及周边地区长期有组织地实施非法拘禁、寻衅滋事、破坏生产经营、敲诈勒索、强迫交易、诈骗、贪污、职务侵占等违法犯罪事实40多起,致使当地群众产生心理恐惧,形成心理强制,大部分合法利益遭受侵害的群众,迫于该组织的威胁和影响不敢通过正当途径举报和控告。

  该犯罪组织还利用时任庙子镇个别党政干部的包庇、纵容,垄断农村工程建设,干扰破坏行业秩序。该组织操纵、破坏村级组织换届选举,非法把持基层党组织和基层群众自治组织达10余年,把农村基层组织变成犯罪组织的活动平台,严重破坏了庙子村及周边区域的经济和社会生活秩序。

  判决

  主犯判刑21年其余被告人分别被判刑20年至1年不等

  2018年12月29日,汝阳县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部分被告人提出上诉。

  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9年4月23日作出二审判决,终审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数罪并罚,判处被告人王彦成有期徒刑21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余被告人也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20年至1年不等的刑罚。  河南商报首席记者孙科 通讯员赵栋梁张敏娜(来源:河南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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