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漯河没有房子和正式工作,本以为很难把户口迁过来,没想到在亲戚家也可以落户,现在迁户口真方便!”9月16日上午,在漯河市公安局城关分局城关警务队户籍室,来漯河打工的李先生,成功把户口从汝州市迁到漯河市郾城区城关镇后,高兴得一个劲地对户籍改革政策点赞。
据了解,为贯彻国务院、公安部、省公安厅关于加快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精神,进一步调整完善户口迁移政策,落实“放管服”措施,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推进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近日,漯河市公安局下发了《关于全面放宽户籍迁移落户政策的实施意见》,要求全市各级公安机关按照“全部放开、应落尽落”的原则,引导和解决已进城就业或定居的各类人员落户城镇问题,着力形成公民在城区、城镇落户“有意就迁入,户口随人走”的自由流动新格局,为加快漯河实现跨越发展提供坚强支撑。
此次实施按户口迁入途径分类登记备案的“零门槛”准入政策,全面取消了在城区、城镇落户的“稳定住所、稳定就业”基本迁入条件限制,实行以群众申请为主,不附加任何条件。申请迁入人员征得亲属、朋友同意,签订同意落户声明书后,可以将户口迁移至亲友家中;租赁房屋居住且房屋所有权人同意入其户的,可凭租赁合同和房屋所有权人同意书,按户主非亲属落户;在本辖区内租用的保障性住房、其他租赁房屋,房屋所有者不同意落户或租赁合同失效的,以及没有正式地址门牌居所的,且无亲友的迁入人员,可以在派出所社区公共地址上申请落户。
省内户口人员申请迁入漯河市区、县城区和建制镇的,凭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向落户地派出所申请“一站式”办理落户,同时可随迁配偶、子女、双方父母户口,由户籍民警审核后提交电子档案当场办理入户或立户手续。省外户口人员申请迁入漯河市市区、县城区和建制镇的,凭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向落户地派出所申请户口迁入,同时可随迁配偶、子女、双方父母户口,由户籍民警审核后提交电子档案,县局、分局审核后,在落户地派出所直接打印《准予迁入证明》,申请人持准迁证前往现户口所在地办理户口迁出,实现了省外人员迁入漯河落户的“一门办”。
“以前落户需要投靠直系亲属、上学、工作、买房等条件限制,现在申请人只要有落户意向就可以迁入,我们要求户政部门工作人员严格按照户籍管理政策执行,不得额外增加申请人居住时间或交纳社会保险金等限制条件,不得违规收取任何费用和超规定索要额外材料!”漯河市公安局户政管理部门有关负责人介绍说,全面放宽户籍迁移落户政策以后,各级公安机关将认真落实各项便民利民措施,进一步简化手续材料,提高办事效率,可以通过公安人口信息系统查验的,不再要求群众出具证明材料,努力实现马上办、一次办。
来源:大河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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