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顶端新闻·大河报记者 刘广超 通讯员 张鸿雁
3月1日22时45分许,漯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郾城大队民警,在辖区纬一路查获一名因涉嫌酒后驾驶无牌摩托车的男子,且其准驾车型不符。
经查,男子张某下班时喝了点酒,想着没事就直接骑着摩托车回家。民警发现他的摩托车没有牌照,便将其拦停进行询问,同时发现他说话时嘴里有一股酒味儿,便立即对其进行了酒精测试,结果为22mg/100ml,属于酒驾,在对其进行身份核实时,发现张某并没有考取摩托车驾驶证。
张某回家心切却忽视了交通法律法规,因涉嫌酒后驾驶无牌摩托车,且准驾不符,其将面临驾驶证记36分、扣留机动车及驾驶证、以及罚款的处罚。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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