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4日,记者从漯河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支队了解到,漯河市一家饭店日前因油烟净化设备不达标、不能正常使用,被漯河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支队召陵大队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罚款6000元,这也是该市在开展餐饮油烟联合集中整治行动以来的首例处罚案件。 据介绍,为进一步改善城区空气环境质量,漯河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支队自2018年12月15日开展餐饮油烟污染集中整治行动以来,市区两级城管执法部门会同街道、办事处和相关部门加大对餐饮油烟污染的检查检测和处罚,一方面通过走访、约谈、发放告知书等方式加大政策法规宣传,一方面开展午间、晚间联合集中整治,督促商家按照要求安装和使用油烟净化设施。 截至目前,共下发《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195份,整改不达标商户209家,发放油烟检测清洗记录登记本1200余家,对7家违规餐饮服务单位进行立案处罚。 其中,位于漯河市解放路的某饭店因油烟净化设备不达标、不能正常使用,被漯河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支队召陵大队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处罚六千元,这是全市在开展餐饮油烟联合集中整治行动以来的首例处罚案件。 2018年12月19日,当执法人员走进这家饭店操作间检查时发现油烟排放异样。采集油烟检测数据时,烟道突然着火,执法人员随即拿起灭火器扑灭着火点,起火原因是该店油烟净化设备长时间未清洗油渍太厚导致,执法人员现场下发《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并对其炉灶和门店进行查封。 在当日夜间执法巡查时,执法人员发现该店自行拆封执法部门封条,正在营业。这一行为,无视周围居民生产生活安全、无视环境保护相关要求、无视执法的严肃性,漯河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支队召陵大队按照法律程序开始调查取证,最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相关法律规定,对其作出处罚六千元的决定。 目前,该商户已按照河南省餐饮油烟净化设施安装和使用标准,更换了新的油烟净化设备,并承诺按照要求进行维护,达标排放油烟。 来源:大河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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