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舞阳县检察院以抓好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为载体,以服务科学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目标,致力打造“民生”检察,向社会公开承诺,为民办好以下十件实事:
一是开展“服务企业发展年”活动。制定出台服务企业发展的具体举措,组织检察干警深入企业开展法律服务,开通服务热线电话,优先受理企业的各类案件,对企业慎重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确保企业稳定。
二是建立全院联动“大控申”便民工作机制。改进控申接待环境,设立“导诉台”,建立控申部门和机关门卫引导申诉人员、控申部门和业务部门接待申诉人员的联动机制,形成“控申牵头、部门负责、归口管理”的“大控申” 信访接待格局,方便群众到我院举报、控告、申诉。
三是实行来访人员自主点名选定接访领导或业务部门负责人制度。通过点名接访,拉近来访人与接访人员的心理距离,稳定来访人员情绪,加快矛盾的处理化解速度,促进社会大局稳定。
四是实行为特困申诉人提供工作餐制度。到检察机关申诉的特困申诉人,在就餐时间免费提供工作餐,解决当事人申诉难的问题。
五是设立“假日接待室”,方便人民群众到检察机关反映问题。在双休日、节假日设立“假日接待室”,由控申部门牵头,安排业务部门值班,方便当事人到检察院申诉和反映问题。
六是大力推进“阳光检察”活动。继续在6月和12月第一个星期三举办“检察开放日”活动。在“请进来”的同时,组织干警“走出去”,深入企业、深入社区、深入农村、深入学校,主动接受监督。依托控申接待大厅建立检务公开栏。进一步完善公开方式,增加检察工作透明度和公信度。
七是开展法律服务进农家活动。依托“平安建设逐乡行”活动驻村队员,定期深入乡村社区开展法律服务活动,向广大群众进行法律宣传、提供法律咨询,受理群众的举报、申诉及与检察工作有关的诉求,了解群众的疾苦和困难,征求群众对我院检察工作和检察干警的意见和建议。
八是推行检察业务说理制度。研究出台规范性文件,对检察机关作出的不立案、不批捕、撤销案件、不受理、不抗诉等处理决定的案件,向当事人或有关机关说明理由。
九是深化涉农资金专项预防。坚持打防并举、注重预防的原则,与有关部门召开会议,探索建立涉农资金专项预防机制,确保涉农资金管理规范、有序,真正达到惠民的目的。
十是深化未成年案件专门办理机制。成立未成年案件审查逮捕、审查起诉专门工作小组,制定完善未成年案件办理机制,保护未成人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