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网讯 “谢谢法院,感谢法官为我们讨回血汗钱!”3月24日,漯河市郾城区人民法院执行庭办公室内人声鼎沸,闫某等23名农民工如数拿到了自己的工资,并留下了激动的泪水。
据了解,闫某等23名农民工为漯河市某公司(酒店)有限公司提供劳务,该公司共计欠闫某等23人工资155061元未付,双方产生纠纷。经郾城区劳动仲裁委员会仲裁后,该公司仍未支付闫某等人的工资155061元,闫某等人依法向漯河市郾城区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经查,该公司账户无存款可供执行,且该公司经营场所系租赁的,无法对其经营场所进行评估拍卖,由于公司经营不善,已处于歇业状态,股东为逃避债务,长期在外地躲避且居无定所,给法院的执行工作带来了重重困难。
因被拖欠的是农民工工资,郾城区法院党组高度重视,选派业务精通、责任心强的法官李炎钊、张营祥执行该案。承办法官多次向审委会汇报案情,审委会研究进一步加大执行力度,切实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通过积极与公安机关协调,同时对于被执行人某公司的恶意欠薪行为多方搜集证据,依法将该公司的犯罪线索移交给公安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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