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政府 ·河南省人大 ·河南省政协 ·河南文明网
河南省重点新闻网站
            
网站首页 | 新闻中心 | 风云人物 | 法制视点 | 消费权益 | 安全生产 | 百姓留言 | 记者观察 | 文化娱乐 | 医疗卫生 | 电子报刊
地市频道: 郑州 | 许昌 | 漯河 | 安阳 | 鹤壁 | 濮阳 | 济源 | 焦作 | 商丘 | 开封 | 三门峡 | 洛阳 | 平顶山 | 周口 | 驻马店 | 南阳 | 信阳 | 新乡
征稿启示  [2015年02月24日]
  位置: 河南经济与法制 >> 消费权益 >> 权益案例 >> 正文
【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落实非诉解纷机制 高效化解婚姻家庭矛盾
 更新时间:2024-5-20 9:25:18  点击数:6609
【字体: 字体颜色
  
     “法官!我想离婚!”5月14日,一对年轻的夫妻带着小女儿,来到了西平法院五沟营法庭,将一纸诉状拍在桌上。双方情绪激动,拉着法官就要诉说自己对婚姻的不满。
     承办法官刘丹丹秉承着离婚案件调解优先的原则,对双方进行“背对背调解”。经了解,双方于2011年登记结婚,婚后分别于2012年、2022年生育一儿一女,经常因为家务琐事生气、吵架,双方存在沟通不畅、不能互相理解等问题,男方还存在家暴行为,女方认为双方已经无法沟通,感情已经彻底破裂,遂诉至法院。
    了解了双方矛盾的根源,法官将双方情绪安抚好之后,立刻组织双方进行面对面调解,首先让女方诉说了起诉的原因及最近一次吵架的委屈,听罢女方的诉说,男方表达了自己的想法,“我不是不理解你,我是不知道怎么和你说......”,法官立刻从中找到了突破口,并从相互理解、换位思考方面进行劝说,又以情感责任角度入手,让双方多考虑自己的女儿。看着女儿稚嫩的小脸,双方逐渐冷静下来。最终,男方在法官的建议下签署保证书,保证不乱发脾气、不动手打人,互相协商、多换位思考。女方也愿意再给丈夫一次机会,双方破镜重圆,重归于好。
     在之后的工作中,西平法院五沟营法庭持续发扬“枫桥经验”,坚持将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牢固树立实质性解纷理念,在案件立案前中主动作为,把矛盾化解在诉前,有效定分止争,进一步巩固和深化诉源治理成果,努力做到矛盾不累积、不升级、不激化,以“小家”和谐促“大家”平安,维护辖区稳定。



西平县人民法院(供稿)
pic
  • 上一篇: 【以案释法】超过诉讼时效,钱还能要回来吗?
  • 下一篇: 罗山法院:“汪汪队”出动,路人受惊吓摔伤,谁来担责?
  • 发表评论   告诉好友   打印此文  收藏此页  关闭窗口  返回顶部
     
     [推荐文章

  • 当前没有记录!
  •  
     [相关文章
    Copyright © 2001-2008 河南经济与法制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为 河南经济与法制 www.hnjjgc.com 所有 未经同意不得复制或镜像 豫ICP备05002582号
    投稿信箱(E-mail):keguangz@126.com  
    关于我们 - 版权声明 - 广告业务 - 人员招聘 - 在线投稿 - 合作伙伴 - 添加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