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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稿启示  [2015年0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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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店出售假冒产品 汝州工商查你没商量
 更新时间:2014-7-9 21:02:01  点击数:3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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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汝州市委宣传部消息:近日,因销售假冒“六个核桃”商品,致使小孩喝坏肚子的商店老板梁某,被汝州市工商局处以“没收假冒饮料3箱、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同时赔偿受害人石某经济损失500元。

    据悉,今年5月中旬,家住河南洛阳的石某,到汝州看望病人,在汝州市第一人民医院附近梁某开设的门市,购买了3箱“六个核桃”饮料,5月24日,石某的两个孩子喝饮料后,出现不同程度的呕吐、腹泻、发热等症状,小一点的孩子病情较重,被确诊为急性肠胃炎,经多日治疗才有所好转。

    6月12日,石某向汝州市工商局举报投诉。该局接报后,立即开展调查,并请生产“六个核桃”的河北养元智汇饮品有限公司销售人员现场协助。经查,梁某于5月初接收别人送的“养元”牌“六个核桃”10箱,无任何手续,已售出7箱(包括卖给石某的3箱),剩余3箱暂未销售。经对未销售的3箱“六个核桃”鉴定,确认为冒用河北养元智汇饮品有限公司厂名厂址,系假冒产品。

    汝州市工商局根据《产品质量法》的相关规定,对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的梁某做出了行政处罚,同时责令其赔偿受害人洛阳石某经济损失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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