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害怕野鸡吃自家田里的庄稼,冷某某在田地四周架起3米高的鱼网,谁料野鸡没拦住,却粘住几只小猫头鹰。日前,冷某某因犯非法猎捕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被信阳市浉河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3000元。
冷某某有一块红薯地,因为地处偏远,周围树木茂盛,常常有野鸡来田里吃庄稼。于是,冷某某将过去打渔的网架在田地四周,防止那些不速之客的到来。架网第二天,冷某某就发现一只小猫头鹰被粘在网上,没有多想,冷某某把小猫头鹰放生了。几天后,邻居给冷某某打电话说是公安正在收他的网,冷某某急忙赶到现场,原来又有两只猫头鹰幼体被粘在网上,被巡逻的森林公安民警发现了。经河南林业司法鉴定中心鉴定:两只动物分别为纵纹腹小鸮和雕鸮,均属于国家二级重点保护动物。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冷某某非法猎捕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其行为已构成非法猎捕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遂作出以上判决。
法官说法:
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中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包括列入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的国家一、二级保护野生动物。本罪是故意犯罪,这里的故意包括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本案中,被告人冷某某所架的网曾捕获过一只猫头鹰幼体,在明知架网会捕获到国家重点保护动物猫头鹰,甚至致死的情况下,冷某某仍然采取放任态度,最终受到法律的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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