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我到店里买手机,前后不到10分钟,收费人员没穿工装就要收我停车费。”昨日上午11时许,洛阳市涧西区市民张先生拨打大河报热线18837996211反映称,他在涧西区上海市场附近停车不到10分钟,停车管理人员不穿工作服就要收费。张先生打电话报警,但并没有人到现场处理。最终,张先生等待近2个小时后离开,但并未交停车费。
昨日中午12时许,大河报记者赶到涧西区西苑路和青岛路交*口西南角,看到张先生正坐在一辆“皖A”牌照的轿车内看手机。张先生称,他车停在那儿不到十分钟,离开时停车管理人员让他交3元停车费。
“就进去了不到10分钟时间,没想到还要收费。”张先生说,由于时间比较短,而且收费人员没有穿工装,他心里很不愿意。此前,张先生也在此处临时停放,但“说几句好话后就离开了”。由于协商不成,张先生打电话报警,希望能够将此事解决。
不过,报警之后,张先生没有见到有关部门工作人员到现场处理。“派出所打电话后说没有穿工装违规,要转停车办,但现在也没有见到人过来。”张先生说。
向张先生收停车费的停车管理人员自称姓李,在此处收费已有约2年时间,路边的商铺对他都很熟悉。“现在正是换季的时候,新的工装还没下来,旧的工装就在座位上。收费证件是纸做的,我放在家里了,不然下雨就会被淋湿。”李师傅称,停车时间多长才能收费,公司没有规定,他自己并不知情。
中午12时30分许,由于没有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前来处理,李师傅也不再收张先生的停车费,张先生驾车离开。
对于此事,洛阳市停车办一名相关负责人表示,如果工作人员没有穿工装,确实属于违规。“我们也会对此事进行调查。”该负责人说,如果市民遇到停车乱收费现象,首先要索要发票,同时拍照留取证据。如果司机确实有特殊需求,可以在停车前跟管理人员协商约定,方便计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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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车收费不合“五统一”车主可拒交
据了解,根据2007年洛阳市发改委制定的《洛阳市车辆存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试行)》,在城市道路及道路附属设施依法取得经营权的停车泊位停放20分钟以内的(不含按交通拥挤地段核定收费标准的停车泊位)免收停车看管服务费。
而据大河报此前报道,洛阳市区道路两旁停车管理实行“五统一”,即统一施划带有编码的收费车位、统一监制竖立管理收费标志牌、统一管理人员着装、统一佩戴培训合格上岗证,由市停车办统一发放停车收费发票。如果停车收费不符合上述情况,车主可拒交停车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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