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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稿启示  [2015年0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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汝州百润家超市搞促销 顾客抢菜摔骨折该谁负责
 更新时间:2014-10-26 19:02:46  点击数:30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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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网河南频道10月24日讯 大河网报道:汝州市区新开业的百润家百货超市为搞促销,推出了每天上午在规定时间内卖场蔬菜均八分钱一斤限量购买活动。家住该市东关的赵女士在抢购“八分菜” 时不慎摔倒,造成左股骨颈骨折。涉事超市称其没有责任,伤者家属则表示超市脱不了干系。10月17日,记者对此事进行了调查采访。

  讲述|赵女士在超市抢购“八分菜”时摔骨折

  在汝州市骨伤科医院,躺在病床上的赵女士向记者讲述了事发经过。据赵女士介绍,10月15日上午8:30左右,该超市门打开后,她随着人群往里跑。“当时超市外围了很多老头老太太,都是为图便宜一大早就守在超市外的。”

  蔬菜专柜在负一楼超市的卖场里。“刚下电梯,跑到超市入口处的一小坡处,不知咋回事,我一下子摔倒在地。本来想着没多大事,但试了几次站不起来,左胯疼得厉害。”赵女士告诉记者,后来,在她的请求下,超市保安把她扶到超市外,并分别与家人和120联系。

  记者在赵女士的护理床头卡上看到,诊断一栏填写着“左股骨颈骨折”。

  超市|安全措施很到位没责任

  10月17日下午,记者赶到丹阳东路百润家百货。此刻,门前的大型电子显示屏正播放着超市相关促销活动信息。

  在赵女士丈夫李先生引领下,记者乘坐电梯来到负一楼超市卖场入口。“她就是在这里摔倒的!”在通往卖场过道的一个小斜坡处,李先生告诉记者。

  李先生说,妻子摔伤后,超市没有将妻子送往医院,住院后也没有一个人看望,这让“我们不能接受,毕竟人是在超市摔伤的”。

  随后,记者见到了超市保安队的马队长。马队长称,对于赵女士在超市摔伤一事,超市没有责任。“我们有保安维持秩序,有安全提示,况且不是因为地滑等造成的。”马队长说,他们查看了事发时的监控,发现赵女士是在追赶别人时自己摔倒的。他当场通过手机播放了事发时的监控录像。监控录像显示,一群人快速往卖场方向奔跑。

  马队长同时称,赵女士摔伤后,保安对其进行了必要的帮扶。

  顾客|此前因抢购超市门被挤坏

  李先生告诉记者,百润家百货是7月份刚开业的大型商场,开业以来几乎每天搞促销,吸引了不少市民抢购商品。“前段时间,因抢购商品,商场的门都被挤坏了。”

  对此,马队长并未否认。对于如何避免类似事件再次发生,怎样整改?马队长称“人(顾客)的素质参差不齐,我们已经做得很好了”,并表示“这样(促销)的活动会天天搞!”

  律师|伤者可选择多种途径解决问题

  河南华浩律师事务所律师程建国认为,消费者进入超市买东西,已经形成了服务合同,超市应该保障消费者的人身和财产安全。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八条规定:宾馆、商场、餐馆、银行、机场、车站、港口、影剧院等经营场所的经营者,应当对消费者尽到安全保障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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