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刑满释放人员,竟在自己的家里干起生产性保健食品的营生,结果利没有得到却再次“二进宫”。郑州市二七区法院日前审结了这起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
今年50岁的胡某系郑州市居民,曾因犯抢劫罪于1990年10月3日被河南省南阳地区中级法院判处无期徒刑,2004年2月2日刑满释放。前年的一天,他发现性保健类食品很走俏,就购买了设备小打小闹批量生产起来。2012年12月至2014年4月,胡某在二七区某小区自己的家中,非法生产“美国悍马”、“英雄”、“老炮手”等性保健食品并进行销售。公安机关接到群众报案后,当场从胡某家中查获一批性保健食品及生产使用的原料胶囊、药丸和销售清单等物品。经郑州市食品药品检验所鉴定,从送检的“美国悍马”、“英雄”、“老炮手”性保健食品中检出西地那非成份。公安机关于2014年4月17日将胡某抓获归案。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胡某在生产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并予以销售,其行为构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胡某曾因犯罪被判处刑罚,刑满释放后又再次犯罪,主观恶性较深,可对其酌定从重处罚。依法判处胡某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0元;查扣的赃物金色胶囊8622粒、成品保健品2箱、保健品包装盒2箱依法收缴,予以销毁,其违法所得依法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郑州市二七区法院丁华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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