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过后,河南商丘市虞城县黄冢乡王堂村一条村路边上,一块1.5亩的地块上俨然已成“战场”,地面上没有庄稼、没有建筑,却纵横扎有铁丝网、错落竖着水泥桩以及用于阻挡的深深浅浅的大小沟渠。
据当地村民反映,围绕这块承包地,该村王胜林与王广江两户已纠葛20多年。据《华夏时报》记者调查,纠纷的激化发生于5年前,在乡里的几次调解下,两户的纠纷竟越演越烈,恩怨从两户人蔓延到两个家族:官司打了8年,大大小小冲突百余次,坐监的坐监,流血的流血。一块小土地上,聚焦出农村治理中面临的种种现实与尴尬。
一亩半地的20年纠葛
据了解,在国内一直实施土地承包的政策背景下,农村多出的集体土地常按“添人添地、去人去地”的乡规民约在各户间承包调配,据虞城县黄冢乡王堂村村民王胜林出示的出工、劳动、交粮等记录,1994年前后该村分地时王胜林家分得该块争议土地,并一直承包使用。
2001年到2005年,按人口增减的土政策,王胜林家将1.5亩争议土地交由王广江家使用。2007年,随着各家人口再次变化,王胜林家又该增添两块地来承包,但此时,没有人再愿意退地,土政策推不动了。
据村民回忆,当时生产队长广播宣布不再执行“添人添地、去人去地”的民间约定,以土地承包证书为准显示谁承包就由谁家收回土地,于是按照1998年政府颁发的土地承包证,王胜林家又收回该块争议土地,与王广江家的纠纷也随之而来。
据王胜林反映,2007年秋,王广江开始带人到自己家骂人、打架、打闹不允许其使用该块土地,持续冲突直到2010年4月26日。
据王广江父亲王圣仁称,王广江是1998年以前接王胜林女儿出稼后退出来的这1.5亩争议土地,为这件事情他也多次上访,2009年7月22日村支书王圣全向乡政府汇报也是如此,因此直到2010年村里和乡政府才给自己补办了当年应该有的土地承包证,因此土地则该由王广江继续承包。
2010年起,双方开始不断诉诸公堂,当年王广江起诉王胜林,2011年又撤诉,2012年王胜林则起诉王广江,2013年虞城县法院裁定“双方争议不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范围,应由当地乡政府或县级人民政府处理”。
一地发两证与双面合同
据调查,两家恩怨升级根源是一块土地上政府颁发的两张土地承包证,由于双方均持有一份土地承包证而最终互不相让。为此记者走访调查两张土地承包证的来历。
据王胜林称,自己的土地承包证在乡、县农经站都有存根,但王广江家的并没有存根,记者找到王堂村村支书,据其讲述,土地承包证的发放流程基本是每乡以村为单位进行,村里将具体操作交给各生产小队,由生产小队队长调查填写,统一交到村委会后,村委会再拿到乡政府盖章。
同时,记者被告知,因为在王胜林与王广江曾打官司的几年间法院曾遍访多名证人,因此对土地证来历的更详细的情况法院均有记录。随后记者查阅人民法院相关调查档案发现,王广江所在的该村生产队长在证词中称:“王广江的土地承包证是2010年4月填写的内容,但日期都空着,然后就交到了村里”。记者查阅王广江的土地证发现,实际填写日期则是1998年,也就是说,王广江的土地承包证虽然是2010年办理的但却填写了一个12年前的日期。
对于这些问题,记者联络当地乡、县两级政府进行求证,但黄冢乡乡政府工作人员称还需要落实查证才能知道具体是什么原因,此后,虽然记者多次拨打黄冢乡乡党委书记王铁棒的电话君无应答,接着向乡政府和虞城县政府多次询问,但最终也均无答复。
据调查,除了两张土地承包证问题之外,乡政府还有一次埋下矛盾的“调解”。2010年,“调解”后王胜林与王广江两家分包与乡里签了协议,约定该块争议土地继续由王胜林承包到2017年,但1.2万元承包费由王广江家领取,直到2013年两家冲突再次升级时双方才知道,当时给两家看的协议内容并不一致。王胜林称,“我们看到的是继续承包,并没有要再出承包费以及不准种树、建房等所谓的‘五不准’。”而王广江的父亲王圣仁则称,“自己看到的协议内容里有规定五不准,哪方违约,法律自负,所以2013年王胜林在地里建房,我就认为是违约。而且后来才知道1.2万元承包费是乡政府出的,我想这不是法律规定的。”
此种情况下,自2013年春节起,两家冲突继续恶化,“一个月光派出所就来了20次。”当地村民称。2013年4月,王胜林继续到中级、高级人民法院进行上诉,并赴各级政府上访,而王广江家也不断信访,“打了8年的官司,精神上和经济上我都受到了巨大的创伤。我老两口就一个人的地,欠外债两万多元,我又是个三级残疾人,又没有低保,这可让我怎么生活啊。”王广江的父亲王圣仁这样告诉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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