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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稿启示  [2015年0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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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强制消费者用一次性餐具最高罚3万
 更新时间:2015-4-14 19:25:56  点击数:30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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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明天开始,餐饮服务经营者如果强制或变相强制消费者使用收费一次性消毒餐具,消费者可以投诉,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一旦收到消费者的投诉、举报,将对违规经营者进行查处与处罚。

    日前,郑州市工商局发布了《关于制止和查处餐饮服务经营者强制或变相强制消费者使用收费一次性消毒餐具的通告》,4月15日起,餐饮服务经营者应当向消费者提供符合国家卫生标准的消毒餐具,不得仅提供收费一次性消毒餐具。提供收费一次性消毒餐具的,餐饮服务经营者通过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公示、服务人员提示等显著方式提请消费者选择使用收费一次性消毒餐具,并按照消费者要求予以说明。餐饮服务经营者不得在未以显著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使用一次性消毒餐具收费”的情况下收费。对餐饮服务经营者强制或变相强制消费者使用收费一次性餐具的行为,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将依法进行查处和处罚。

    昨日,记者从二七区工商分局获悉,他们已采取多种形式对该通告进行宣传,组织餐饮经营者和服务人员学习通告,并公布投诉举报电话68752315。明天开始,消费者一旦发现有经营者强制消费者使用收费一次性消毒餐具就可举报。

    根据今年3月15日开始实施的《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经营者一旦违反该规定,经举报核实,有违法所得的,处以违法所得3倍以下、最高不超过3万元罚款;无违法所得的,处以1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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