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条“公积金只是一种福利,单位可选择缴或者不缴”的帖子,被市民转得火热。公积金到底可不可以不缴?昨日,洛阳市公积金管理中心辟谣称,公积金是在职职工的权利而不是福利,单位必须为职工缴纳,目前,就有931家这样的单位因欠缴公积金而被通报。
投诉
上班两年半,公积金一分没给缴
近日,一条“公积金只是一种福利,单位可选择缴或者不缴”的帖子,被市民转得火热。在某国有企业工作的市民小张也遭遇了公司这样的说法。“上班2年半了,签订了合同,也缴纳了保险,但公积金却迟迟没有给我们缴。”小张说,全公司所有职工都没有公积金,没法享受公积金贷款,给公司提意见多次,公司跟我们解释说,公积金是福利,单位可以选择不交的。
昨日,小张已经向洛阳市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了投诉。
回应
公积金是职工权利,单位必须缴
对于网传信息,洛阳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公积金并非是一种福利,作为保障职工住房的一种方式,单位必须为所有在职职工缴纳公积金。
该负责人介绍说,所有签订劳动合同的职工,或是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但劳动仲裁部门认定为事实劳动关系的职工,简单地说,就是签合同的职工和按期发放工资的职工,都有权要求单位为自己缴存公积金。
“所以说,并不存在临时工不用缴存公积金的说法,即便是临时工,没有合同,只要有事实上的劳动关系都应该缴存。”他说。
通报
洛阳931家不缴公积金单位被通报
记者还了解到,因为欠缴公积金,省安装公司、省六建第一分公司等931家单位被通报,约占全市6000余家单位的六分之一。
该负责人介绍说,此次通报的单位,都是长期欠缴公积金,经过多次催缴,至今仍未补缴。“这违反了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侵犯了职工的合法权益”,通报后30个工作日内,这些单位须到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补缴。“逾期仍不办理的,中心将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该负责人说。
此外,还需要提醒市民注意的是,如果欠缴住房公积金达到3个月的,将会影响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欠缴6个月以上的,将依据贷款合同提前收回贷款本息。此外,按照相关规定,新设立的单位应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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