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政府 ·河南省人大 ·河南省政协 ·河南文明网
河南省重点新闻网站
            
网站首页 | 新闻中心 | 风云人物 | 法制视点 | 消费权益 | 安全生产 | 百姓留言 | 记者观察 | 文化娱乐 | 医疗卫生 | 电子报刊
地市频道: 郑州 | 许昌 | 漯河 | 安阳 | 鹤壁 | 濮阳 | 济源 | 焦作 | 商丘 | 开封 | 三门峡 | 洛阳 | 平顶山 | 周口 | 驻马店 | 南阳 | 信阳 | 新乡
征稿启示  [2015年02月24日]
  位置: 河南经济与法制 >> 消费权益 >> 曝光台 >> 正文
渑池县查处一起随意抛弃病死猪案
 更新时间:2015-5-31 19:20:12  点击数:3399
【字体: 字体颜色

本报讯近日,渑池县动物卫生监督所查获一起随意抛弃病死猪案,对涉案当事人李某作出行政处罚,并责令其对病死猪进行了无害化处理。

4月下旬,有群众举报,果园乡杜寺水库周边山坡上发现被人抛扔的病死猪6头。渑池县动物卫生监督执法人员接到举报后迅速出动,通过现场勘验,锁定了当事人李某为图省事而乱扔病死猪的违法行为,依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75条之规定,对当事人李某作出了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并责令其对病死猪进行了深埋无害化处理。同时,按照有关法律规定,依法注销该企业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将其列入养殖企业黑名单,3年内不得享受畜牧项目扶持。

三门峡市于2012年出台了对规模猪场病死猪无害化处理实施补助政策,凡对病死猪实行无害化处理,且符合相关补助条件的猪场,每头病死猪给予80元补助。专家呼吁广大畜牧养殖企业,随意丢弃病死畜禽属于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规定,从事动物饲养、屠宰、经营、隔离、运输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对病死或死因不明的动物尸体进行无害化处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丢弃动物尸体。

pic
  • 上一篇: 龙安区重拳打击黑诊所
  • 下一篇: 郑州航空港区13家黑驾校被取缔 暂扣7台教练车
  • 发表评论   告诉好友   打印此文  收藏此页  关闭窗口  返回顶部
     
     [推荐文章

  • 当前没有记录!
  •  
     [相关文章
    Copyright © 2001-2008 河南经济与法制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为 河南经济与法制 www.hnjjgc.com 所有 未经同意不得复制或镜像 豫ICP备05002582号
    投稿信箱(E-mail):keguangz@126.com  
    关于我们 - 版权声明 - 广告业务 - 人员招聘 - 在线投稿 - 合作伙伴 - 添加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