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李秉恒报道 7月20日,记者从尉氏县人民法院获悉,该院审理了一起订婚纠纷引发的刑事案件,被告人马某因犯非法侵入住宅罪,依法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
2014年2月,经人介绍,马某的儿子与刘某的女儿相识。两人短暂相处后,便按老家习俗订立了婚约。后因两人性格不合,刘某的女儿提出取消婚约,但遭到男方拒绝。随后刘某一方将订婚时所收彩礼退回。此后,马某就退婚问题多次到刘某家理论,致使双方矛盾不断激化。同年10月的一天晚上,马某伙同他人携带木棍来到刘某家中,将刘某夫妇打伤,并砸坏刘某家中洗衣机、电动车、电视机等。案发后,马某等人被依法抓获归案。后经法医鉴定,刘某夫妇的伤情均为轻微伤,经尉氏县价格认证中心鉴定,被损毁的物品价值共计人民币824元。
在案件开庭审理中,被告人马某对检察机关指控的非法侵入住宅罪无异议,并对犯罪事实据实供述。后经法庭主持调解,被告人马某与受害人达成赔偿医疗费及各项经济损失共计6500元的协议,并取得了受害人谅解。尉氏县人民法院依法做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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