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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机车祸死亡“本人”却签字退房产 系其兄顶替
 更新时间:2015-12-22 19:35:50  点击数:27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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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谷武民通讯员赵振恒核心提示|二人相约外出办事,不料返回途中遇到车祸全部死亡。乘车人家属申请将驾驶人名下的一套经济适用房执行赔偿时,发现驾驶人虽然已死亡半年多,但是却“亲笔”签字把房子给退了。房管局回应当时是其哥哥办理,属于冒名顶替。

  【事件】二人相约外出办事,不料途中遭遇车祸

  今年5月3日,侯国锋驾驶一辆面包车约鲁世成外出办事。5月4日凌晨,在返回途中遭遇车祸,二人当场死亡。据濮阳县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认定书显示,侯国锋驾驶面包车与一辆半挂车相撞,且为醉驾。最终事故认定侯国锋负事故的主要责任,鲁世成乘车无责任。

  鲁世成的妻子吴女士说:“事后,我们非常悲痛,但是事已至此,感觉对方应该对我们给予一定的赔偿,但是对方却表示没有钱。”

  随后,吴女士将对方起诉至濮阳县人民法院,在濮阳县房管局查到侯国锋名下有一套经济适用房。

  【遭遇】名下有一套经适房,转个身回来已经退房

  据吴女士介绍,12月8日上午,她和法院两名法官来到濮阳县房管局核实情况,发现侯国锋名下确有一套经济适用房,法官表示,其已经死亡,这套房子目前尚有争议,立即回法院办理裁定,房子暂时不要动。

  当天下午,法官送裁定的时候发现,这套房子已经退掉了,有关方面退还购房者房款22万余元。大河报记者在一纸退房申请上看到,侯国锋因经济困难无力支付剩余房款,申请撤销备案和办理房产证一切手续,日期为12月7日,而签字却是“侯国锋”。

  对此,吴女士表示不理解,明明已经说清楚房产有争议,为何还能退掉。并且,侯国锋本人5月4日已经死亡,为何还会有“本人”的签字?

  【说法】前一日递交申请,签字是其哥哥冒名顶替

  对于吴女士的疑问,濮阳县房管局工作人员解释,12月7日侯国锋的家人递交申请时,并未告知其本人已经死亡,因为房产实际上还不属于侯国锋本人且开具有委托书,因此可以代理。对于签字一事,房管局后来经过查实,为其哥哥代签,并且承认冒名顶替。房管局也将这一情况反馈给了法院。

  至于法官去拿裁定的空隙,房子已经退掉一事,房管局有关人员解释称,当天上午法官前来的时候并没有出示裁定书,法官离开后当事人家属已经来到,因此他们将备案撤销。

  对此,吴女士表示,因为房管部门把关不严,造成自己的合法权益难以维护,如果必要,她将考虑通过法律手段来讨个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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