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网讯 1月12日上午,三门峡市公交公司向三门峡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事故处理大队送上锦旗,对破获逃逸案件的办案民警表示感谢,还原了一男子酒后驾驶追尾12路公交车,还威胁女司机的经过。
1月3日16时02分,三门峡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事故处理大队接市局110指挥中心指令:在上阳路和平路交*口,一辆小型汽车碰撞正在上下人的12路公交车,小型汽车驾驶员涉嫌酒驾,事故发生后小型汽车逃离现场。
接警后,事故处理大队值班民警李荣仓迅速赶到现场。经初步勘查,被追尾的是一辆12路公交车,事发时,公交车正停靠在公交站台上下乘客。追尾后,小型汽车驾驶员一身酒气,气焰嚣张,并对公交车驾驶员进行威胁,之后驾车驶离现场。因事发现场群众多,人流量大,影响极其恶劣。
民警迅速将情况向大队主要领导进行了汇报。大队领导立即带领民警赶到事故现场,启动交通肇事逃逸案件查缉预案,立即组织开展现场勘查,提取现场遗留物证,寻找目击证人以及追缉逃逸车辆工作。经调查,最终确定肇事车为一辆车牌号为豫C95L92的蓝色福田商务车。
1月5日10时许,豫C95L92号蓝色福田商务车驾驶员孙某投案自首。经过询问,其对1月3日驾车碰撞公交车后,威胁女司机、驶离现场的过程供认不讳,并坦言已经认识到错误。按照相关规定,三门峡市交警支队事故处理大队对孙某做出行政拘留5日、罚款1000元、机动车驾驶证记12分的处罚。 (杨欣)